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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性侵儿童案件的频发,引起社会极大反响,这些案件均触及法律底线,刺激着民众的道德神经。公众除了谴责罪犯的恶劣行径外,也呼吁各方加大保护儿童的力度。相对于成年人而言,儿童在面对外界侵害时的自我保护能力明显不足,这就使得他们更容易成为不法分子侵害的目标,这种弱势在面对性侵犯时表现得尤为突出。在预防和惩罚违法犯罪方面,刑法制裁手段的严厉性是其他部门法无法相比的,因而刑法对儿童性权利的保护也是最有力的。面对日益猖獗的性侵害儿童犯罪,刑法惩罚和保护的任务就更加紧迫。目前我国刑法对儿童性权利的保护主要体现在打击性侵害儿童犯罪的分则条款上,包括强奸罪,猥亵儿童罪,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引诱幼女卖淫罪,嫖宿幼女罪等。虽然刑法对儿童性权利构建了相对严密的保护网,但是目前来看,这张保护网还存在种种疏漏。此外,理论界和实务中对相关条款、司法解释的规定及具体运用一直存在争议。为了加强对儿童性权利刑法保护的研究,从而为立法提出相关完善建议,本文将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论述:第一部分,对儿童及儿童性权利的基本概念做个简要说明。首先明确刑法意义上的儿童概念,将儿童与其他法律主体区分开来,再从性权利的概念入手,明确儿童也是性权利的主体,儿童同样享有性权利。其次,分析目前儿童性权利遭受侵害的状况,指出对儿童性权利保护的紧迫性,再从性侵儿童犯罪的现状和特点说明这类案件的现实危害性。第二部分,分析我国刑法对儿童性权利保护的立法缺陷。第一,对我国目前刑法关于儿童性权利保护的规定进行梳理。虽然立法上形成相对完善的保护体系,但还是存在漏洞。第二,现行刑法规制存在的问题有:保护范围具有局限性,男童性权利没有得到重视;法益保护的不平衡,涉及儿童卖淫方面的犯罪归类为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属于归类不当;儿童性权利缺乏独立性,儿童性权利往往附属在女性成年人性权利的规范中。第三,从典型性侵害儿童犯罪分析具体罪名存在的问题,以奸淫幼女型强奸罪和嫖宿幼女罪作为分析的重点,主要从具体犯罪构成要件上探讨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在认定中存在的困惑。第四,分析性侵儿童犯罪刑法规制缺陷出现的原因。包括传统性观念对刑事立法的影响,男尊女卑、男权主义的思想造成对儿童性权利保护的边缘化;成文法固有的缺陷,立法的滞后性与社会发展之间的矛盾。第三部分,我国刑法对儿童性权利保护的立法完善。首先借鉴域外刑事法律的相关规定,作为完善我国刑法对儿童性权利保护的参考。其次,对最新出台的关于性侵儿童犯罪的法律规定进行简要分析,指出其进步意义和不足之处,希望立法能够吸纳规定中的进步之处。此外,对恋童癖者实施化学阉割的立法可行性进行论述,研究化学阉割的利弊以及我国目前推行这种方式存在的不足,期望能够在刑罚和其他处罚手段中找到平衡点。最后,针对本文第二部分的立法缺陷提出完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