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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老吉加多宝包装装潢案是广药集团和鸿道集团继2012年“王老吉”商标争夺案后,又一个倍受外界所关注的案件。我国现有的法律并未对包装装潢权有全面而系统的规定,在目前的法律体系下,包装装潢权只是作为知名商品的一种法益而存在,对其的保护也只能引用《不正当竞争法》相关条文。审理该案的一审法院广东省高院将“红罐”包装装潢权判决给了广药集团,加多宝公司也提起了上诉,最高人民法院虽然进行了审理,但并未当庭宣判,因此,法律界关于“红罐”包装装潢权归属问题的争论仍旧没有停息。研究好该案例,对于判断知名商品包装装潢权归属问题具有较大的理论和现实意义。本文首先就王老吉加多宝装潢案的案情进行了详细的介绍,并对该案的争点进行了归纳,即“本案中的知名商品是什么”和“红罐包装装潢权归谁”。接下来,针对这两个争点,本文结合我国法学理论知识逐一展开分析。首先重点分析知名商品该如何认定,根据认定知名商品的要求以及案件相关事实,得出该案的知名商品应该是“王老吉凉茶”。接下来再重点分析包装装潢的界定因素、知名商品包装装潢是否可以和知名商品相分离以及包装装潢和商标之间的比较等相关问题,得出要判断该案的包装装潢权的最终归属,需要按照“两步走”的方法来进行判断。又由于该案的包装装潢具备外观设计专利,因此,红罐包装装潢权理应归加多宝公司所有。最后,综合之前的分析,对该案作出全面系统的总结,即一审法院的判决存在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