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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市场机制在劳动力配置过程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劳动力配置不再依赖于过去的行政手段,而更多的是通过人们的自主选择加以实现。一直以来,女性劳动力是我国劳动力市场上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人口调查数据显示,2000年我国女性劳动力参与率为70.6%,2002年为67%,而同期美国女性劳动力参与率为60.3%,台湾省仅为46%。与其他国家相同,近年来我国女性劳动力参与率有下降趋势,但是直至2007年我国女性劳动力参与率仍高居世界第十七位。那么,是什么原因造成如此高的女性劳动力参与率?我国的经济改革又对女性劳动力供给产生了何种程度的影响?采用2002年中国住户调查数据(CHIP-2002),本文对改革后我国女性的劳动力供给现状进行了描述,并且实证考察了当前我国劳动力市场的性别差异现象。研究表明,女性劳动力无论在工资待遇还是非工资待遇方面均受到歧视。Oaxaca分解结果显示,男女劳动力自身特征差异和性别歧视分别解释了性别间工资总差异的50%。与此同时,女性劳动力持有长期合同的比率远远低于男性,性别歧视是导致这一差异的主要原因。在了解女性劳动力供给现状的基础上,本文利用工具变量回归,考察了影响我国女性劳动力供给决策的因素。从总体上看,工资、家庭其他成员收入以及受教育水平是影响女性劳动供给的决定性因素,女性的工作时间随着小时工资水平的提高而增加,随着家庭其他成员收入和自身受教育水平的提高而下降。对已婚和未婚以及具有家庭户主身份和非户主身份的女性样本的分组估计结果表明,具有不同婚姻状况和家庭身份的女性的劳动力供给行为间存在较大差异。与未婚女性和非户主女性相比,已婚女性和具有家庭户主身份女性的劳动力供给相对缺乏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