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德国民事诉讼中当事人的真实义务及对我国的启示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figo0204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民事诉讼中当事人真实义务,主要探讨的是在民事诉讼中双方当事人是否可以说谎,以及不利于己之事实当事人是否也有义务据实陈述。关于当事人真实义务的讨论在德国由来已久,理论上错综复杂,文献颇多,堪称德国民事诉讼法上困难而又至为重要的问题。其讨论的重点在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时集中于是否应采取当事人真实义务制度的问题,即主要放在其与辩论主义之间的紧张关系,其后其讨论的重点则侧重在真实义务中何谓真实,具体研究其适用范围、适用限制及违反所产生的效果等实质性的问题,并进一步寻求厘清完全义务与辩论主义间的协调。真实义务在我国没有明文规定,而且其在学术上讨论也相当有限,更有甚者坚持真实义务不具实效性的观点,无论是其理解角度还是制度研究发展,均与德国法存有很大落差。鉴于真实义务的独特价值和重大意义,加强学习德国民事诉讼法中当事人的真实义务,研究及还原此制度在民事诉讼法上应有定位确有必要。本文采用了文献资料分析、历史考察、比较分析、功能分析等研究方法,主要通过研究德国民事诉讼中真实义务的历史渊源、发展历程、内容及争论边界,结合我国的立法和司法现状,提出我国民事诉讼中建立当事人真实义务的必要性及具体措施。本文共分为四个部分论述。第一部分主要从整体上对德国真实义务进行了把握,主要包括其历史渊源、法理依据和内容,可以说是纵向和横向上全面对真实义务进行了论述。在学习了其内容之后,了解到其内容具有两面性,在具体适用中也面临着一系列难题,在本文第二部分具体论述了德国民事诉讼中当事人真实义务的两面性及难题。自从1933年10月德国民事诉讼法修正案明文规定真实义务后,与《民事诉讼法》中原有制度产生了冲突,最为明显的表现是与作为1877年《民事诉讼法》基础的辩论原则。所以第三部分对真实义务与民事诉讼法中原有其他制度存在的冲突与如何整合问题作出论述,怎样调和其边界,使之平衡地发挥应有之作用。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在系统整理德国民事诉讼中真实义务之后,落实到我国的制度构建上。在我国民事诉讼中关于真实义务立法、司法现状的基础上,参照德国的规定和制度运行状况,提出了我国关于真实义务制度的具体构建。
其他文献
教育要发展要依靠教师,教师的职业幸福感对我国的教育事业的发展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如何提高教师的职业幸福感是全社会都应关注和努力的。本文在借鉴国内外对教师职业幸福
我国内陆水域线长面广,航道复杂,水文气象多变,渡口多,船型标准化程度低,水上险情时有发生。近年来,随着我国内陆水域水上运输、生产和旅游进入快速发展时期,重大人员死亡事
随着语音识别(Speech Recognition)技术、语音合成(Speech Synthesis)技术以及自然语言处理(Natural Language Processing)技术的日趋成熟,结合了这三项关键技术的智能语音对
担保物权系一种债的担保手段,其主要权利为对担保物的变价权及对变价款的优先受偿权。变价权和优先受偿权能否顺利实现直接关系着担保物权制度机能的实现与否。我国现行担保
【正】 五四运动的革命性質,在解放以来的我国学术界,一向不存在什么問題。但从朱务善先生在《历史研究》1962年第4期发表了題为《五四运动是否就是新民主主义革命》一文后,
证据是刑事诉讼审判过程中查明事实的依据,若定罪证据不足则意味着刑事犯罪事实无法确认,由此就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我国1979年的刑事诉讼法规定,一审证据不足的案件,必须退
近年来,中国电子商务市场规模增长迅速,对于许多消费者来说,网上购物已经成为一种主要的消费方式,与此同时这一市场也日益成为各大商家的“必争之地”。由于我国目前缺失对网络交
社交网络是对人类信息传播方式的深刻变革,改变了人们信息发布、获取、分享的方式。它是对现实世界人际关系的在网络世界的真实“复制”,通过网络中节点与节点之间的互联互通
文章针对某车型软内饰系统进行开发归纳总结,并重点介绍方案、结构及验证等环节应注意的设计要点以及重点问题,为以后车型应怎样避免同类问题、其他车型开发提供参考经验和设
无论是在理论界抑或司法实务中,对公务员订立营利性合同效力的认定总是莫衷一是。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缺乏统一成熟的违法合同效力判定思路。本文通过对选取的案例进行归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