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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耕地面积锐减、城镇建设用地紧缺的情况下,高等教育用地失控的现象格外引人关注,而高等教育用地的集约利用可以将有限的土地发挥更大的效应,因此高等教育土地利用的问题亟需解决。由于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18508-2014)与《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第61号令)等的脱节,在现有的高等教育用地使用权评估技术环节中还存在一些不够严谨的地方,但高等教育用地有偿划拨使用价值评估与土地节地之间又存在着密切的相关性,高等教育用地有偿划拨使用价值评估可以提高土地的集约利用程度,同时也可以降低单位面积所支付的土地价格。目前在评估土地价格的时候只能从价格角度来控制土地利用的合理性,但更加应该从土地利用效益和集约性的角度来提高土地利用的合理性。土地节地评价贯穿于整个用地环节的全过程当中,不论是用地预审、供地还是供后监管,都需要很好地利用到建设用地节地评价的一些结论,不仅要考虑在用地预审环节有偿划拨为高等教育用地的价格对比,同时也要考虑其在处置环节的出让价格对比研究,从前期到后期、从不同的用地规划条件来判断是否造成国有土地资产价值的流失。通过查阅往年大量的研究成果及有关文献,发现前人对高等教育用地有偿划拨使用价值的评估与土地集约利用之间的相关研究大部分是根据地价规律来优化土地集约利用程度,甚至仅局限在高等教育用地有偿划拨使用价值的评估或土地集约利用性两个单独的研究上面,而根据高等教育用地项目节地评价的结论来优化高等教育用地使用价值评估的技术路线几乎是空白。本文在全面阐述高等教育用地有偿划拨使用价值评估研究和土地集约利用的相关理论、明确各相关概念的基础上,将节地的理念结合到了对高等教育用地有偿划拨使用价值的评估中,提出了对高等教育用地使用价值评估技术的新理解,为高等教育用地使用价值评估提供了更优的角度和方法。通过对案例的研究来试图把高等教育用地使用价值的评估与土地节地结合起来,在评估技术中把节地思想融入进去,从而更好地使高等教育用地使用权的评估价值保值增值,更好保护国有资产价值。遵循以上思路,本文以地租地价理论、生产要素分配理论、区位理论为理论依据,采用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和剩余法,并结合多因素综合评价法和特尔菲法来对曲靖市A校在用地预审环节进行节地前后的评估测算,在测算过程中从土地利用结构、土地利用强度以及土地利用程度等角度入手,依据项目建设节地评价有关要求对影响高等教育用地集约利用程度的节地综合评价指标进行优化调整,具体指标有容积率、建筑密度等。通过对高等教育用地使用权评估技术路线进行优化,将得到的计算结果进一步验证其合理性。从高等教育用地集约利用评价指标的角度来看,评估过程中考虑节地因素所得出的评估结果与一般情况下所得的评估结果进行对比是有所差异的。土地节约集约用地意味着同等条件下合理提高土地容积率和建筑密度,容积率和建筑密度适当的提高,可以增加高等教育用地有偿划拨使用评估价格。通过提高容积率和建筑密度,挖掘土地利用效率,将效益往空间方向延伸,从而达到节地的目的。在人地矛盾突出和国家大力发展教育的当代,在高等教育用地有偿划拨使用价值评估技术中将节地思想融入进去,是十分有必要的,考虑节地因素所得结果使得整个评估过程变得更科学、更准确且更具时效性,也更贴近我国现阶段的用地政策,从节地因素的角度去考虑和丰富评估方法,是我国未来必然的选择,而且,对一宗高等教育用地的节约集约使用,不管用什么方法来计算其评估价值,都是有利于提高国有资产价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