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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区域治理的空间组织基础,是指政府组织(政区)体系的空间分布以及依托其上的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及各级地方政府之间的关系,具体表现形式为行政区划。从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区域治理的实践看,行政区一直是政府区域治理的基本依托和区域政策的实施对象。提高政府区域治理的效果,必须高度重视行政区划问题。
当前,我国区域经济已经超越了“行政区经济”,进入了“政区经济”阶段。政区经济是以企业为发展主体、市场机制为基本准则、受政府调控的区域经济,在一定程度上,也可以说是弱化了的行政区经济。当前我国区域治理中存在的区域政策泛化,区域壁垒法治化、制度化、行政化,产业结构趋同,区域差距扩大等问题,根源就在于政区经济。
在政区经济下,行政区划是区域治理的重要手段。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行政区划提供了区域治理的基础平台,政府促进区域发展的政策举措都有特定的政区空间取向,始终是在一定的政区框架内进行的。二是政区隶属关系变更、政区设置等行政区划调整,直接影响着区域生产力布局和区域经济发展。三是行政区划调整是解决区域问题的重要手段和有效措施,通过行政区划调整,能够把区域问题内部化,缓解甚至解决区域问题。因此,实现区域有效治理,必须抓紧解决我国行政区划体制存在的问题。
从政府组织空间结构的角度看,可以把行政区划划分为三个系统:(一)纵向系统,主要包括行政区划层级和等级两个方面。存在着行政区划层次过多、各级政府管理幅度过小和层级设置混乱等问题,结果增加了政府管理成本和财政负担,影响了区域治理的效果。(二)横向系统,主要是政区隶属关系调整。调整的主要模式,一是市领导县,即由市领导和管理毗邻的县(市),二是撤县(市)设区,即将毗邻地级以上市的县或县级市改设为市辖区,由该地级以上市管辖。市领导县体制是二十世纪八、九十年代我国政区隶属关系调整的主要模式,曾经在促进城乡一体化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该体制具有明显的过渡性,发展的方向:一是撤县(市)设区,实行市辖区体制,二是县市由省直辖。(三)块状系统,主要是政区设置。政区设置能够产生增长极效应,促进经济中心的形成和发展。我国普通型政区设置存在着数量过多与过少、规模过大与过小问题。城市型政区设置存在着设市模式、设市标准等问题,城市型政区设置的长期冻结,已经阻碍了我国城市化进程。
针对上述问题,本文提出构建稳定的中地关系,改革我国行政区划体制的基本设想。在中地关系方面,建议实行单一分权制下的法制制衡,即通过法制化,科学合理地划分各级政府职权,在中央与地方之间形成有效的制衡关系。在行政区划体制改革方面,建议撤销地级中间层次、实行省直管县(市)体制,解决我国行政区划层次过多问题;适当增设省(区),合并县市,扩大市辖区,解决撤销中间层次后各级政府管理幅度问题;实行市县分等,增设县辖市,解决城市型政区长远发展和撤销中间层次后过渡期人员安置问题;同时,理顺政区通名。最终目标是,构建扁平化的地方行政区划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