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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经济和社会的迅速发展,人们对公共服务的需求日益多元化和个性化。通过政府与社会组织合作的方式来提供公共服务,成为人们应对此种形势的主要选择之一。公益创投的兴起与日益成熟,为政府借助公益创投来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方式和促进政社合作发展,提供了绝好的机会。在我国,政府主导下的公益创投,本质上是政社合作提供公共服务的新方式,是为了满足日益增长的公共服务需求而进行的协同式合作,并在实践中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但是公益创投仍然存在方式比较单一、内容不全面、过程不完善、服务质量不到位和资金使用不规范等问题。这些问题当中,合作过程管理存在的问题最为突出也最为关键,主要体现在过程管理内容不明确、阶段划分不合理、管理方式不完善等方面。同时,对公益创投合作的研究大都关注概念、意义、模式和问题与对策等内容,缺乏对合作过程管理的研究,特别是对过程阶段划分、具体过程管理和合同过程管理等方面的研究,相对缺乏既有理论系统性又有实践指导性的研究。针对这些问题,本文以合同制治理理论作为理论基础,以既有实践经验为支撑,将合作过程管理的理论框架分为两个层面:合作理念和合作过程,其中合作过程又包括整合-运作-分离-深化四个阶段。其次,以该理论框架为指导,从框架的两个层面对上海市案例进行深入分析,结果发现理论框架得到了案例的验证和支持。但通过案例分析仍然发现,我国公益创投政会合作过程管理存在:合同目标谈判过程不完善、没有专业的合同管理团队、缺乏对服务提供过程的监督、监督主体比较单一、评估指标不完善和绩效评估不全面等问题。最后,针对存在的问题,基于理论框架和案例分析结果,从加强过程监督与监管、完善合同管理、强化绩效评估和拓宽合作渠道等方面,提出了完善公益创投中政社合作的过程管理的可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