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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教育始于1985年,是由政府主导面向“一切有接受能力公民”法治宣传教育工程。五年一期,连续六轮,于2015年结束。三十年“运动式”发展,以一种独特的方式诠释中国的法治历程。普法教育是通向法治中国的必经之路,由此形成的公民与政府及公民之间的有序合作,是社会治理模式重构的需求。普法教育本身既是一个社会问题,更是公民形成法治思维伦理的重要途径。本文主要包括四部分:绪论部分,介绍新时期我国普法教育发展的研究目的与意义;研究现状和文献综述,从普法教育本体研究、跨学科研究和问题研究等角度梳理国内外学者的相关论述进行梳理;阐释研究思路和方法,介绍重点、难点和创新点。第一章,新时期我国普法教育概述,介绍了普法及普法教育的内涵,普法教育的目标要素;将1985年我国普法教育开展以来的历史发展过程进行了梳理和回顾。介绍了我国普法教育特征,多样化与规范化统一、对象普及化与重点化统一。第二章,阐述现阶段我国普法教育存在的问题及原因。问题主要包括不同主体和受众的认识误区,普法教育供求错配问题,重点展现了普法教育的难点即农民和城市流动人口的普法教育缺乏针对性,普法内容和载体与现实需求存在偏差,普法教育评价可信度差。存在这些问题的原因主要包括,普法教育观念转型与时代发展脱节,普法教育中的政府供给与公民需求脱节。第三章,着重介绍了解决我国普法教育存在问题的改进措施。制定面向需求进行理论定位,基于普法教育供给与需求平衡的制度设计,构建适应时代发展的普法教育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