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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达自由已经成为我国社会建设和法治建设中不可回避的问题。和谐社会是有科学、有效地利益表达机制的社会,不同的利益阶层可以理性、合法地表达利益要求。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为表达自由提供了崭新的平台。本论文由引言、正文和结语三部分组成。正文由四章组成。第一章,表达自由的基础理论。表达自由作为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学者们对其称谓、内涵、外延及宪法权利属性的理解不同,但他们都认同表达自由是公民的基本权利。本部分首先对表达自由的称谓、内涵作了释义和界定,然后又对表达自由外延和宪法权利属性作了概括,以求对表达自由的概念形成基本的认识和理解。第二章,互联网与表达自由。表达自由因互联网的诞生和发展而获得了新的自由市场和行使平台。本部分在说明互联网对表达自由影响的基础上,详细阐述了互联网表达自由的优势,即超越时空性、开放性与及时性、匿名性、互动性、多样性。第三章,互联网表达自由的保障。网络表达自由被宪法和法律保护,但是在保障机制中还存在一些问题。本部分从我国互联网表达自由保障与规制的现状入手,剖析了互联网表达自由的必要性,然后说明了保障我国互联网表达自由保障机制中存在的问题,最后在借鉴国外经验的基础上提出完善我国互联网表达自由保障机制的对策。第四章,互联网表达自由的限制。任何事物都是两面性的,所以互联网表达自由保障的基础上对其进行限制也是必要的。本部分首先说明限制的理由,进一步阐述限制表达自由的立场,并提出自己的看法,而后详述了限制的原则。互联网表达自由保障与限制是一对矛盾的统一体。二者既对立又统一,相辅相成,是一种辩证的关系。在这一对矛盾中,表达自由的保障是矛盾的主要方面,而限制则是次要方面。互联网表达自由的保障是目的,而互联网表达自由的限制只是达到保障目的的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