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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0月,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这是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在掌握现代化建设的发展规律和城乡关系变化的特点后,从党和国家全局发展的战略高度出发,为解决当前“三农”突出问题提供的有效路径探索,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以及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历史任务。新时代,随着全面依法治国的不断深入,我国乡村正处于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节点,传统概念中的乡村正面临着重构和解体,如何有效推进乡村治理转型、重构无论从理论上还是现实上都具有重大意义。国外学者研究治理理论相对较早,也形成了一些比较经典的治理理论,国内有些学者试图借鉴或移植国外治理理论,将国外治理理论运用到我国乡村治理实践中。这些理论在我国乡村治理的过程中都起到一定作用,但在乡村经济、文化、社会迅速转型的关键阶段,我国乡村治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并未得到根本性解决,乡村仍然处于问题易发频发的“重灾区”。因此,现有的乡村治理模式必须要得到改进或重新构建,这就需要我们结合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背景下的发展要求,把党的全面领导优势转换为治理能力提升优势,充分发挥不同参与主体的治理力量,同时,要在中国乡村情境的背景下思考如何实施有效乡村治理,既要利用我国乡村治理形成的经验优势,也要结合新时代、乡村振兴战略等做好下一阶段的统筹规划。本论文首先阐述了乡村振兴战略、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乡村治理等核心概念,分析不同治理模式的运行原理及我国乡村治理的历史发展过程,随后对合作治理理论的背景以及适用性进行分析,阐述合作治理理论适用于我国乡村治理的理论重要性和现实可行性。通过分析江苏省盱眙县不同乡村治理主体开展的现状,剖析原因、查找不足,对合作治理模式的改进提出对策建议,将合作治理理论有效运用到乡村治理的实际过程中,努力打造乡村治理的盱眙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