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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21世纪以来,各级政府颁布了大量的促进汽车产业发展的政策,我国的汽车产销量和保有量迅速增加,汽车对我国的能源和环境产生了巨大的冲击。面对这种情况,中央政府出台了大量的汽车节能减排政策来缓解环境和能源危机。但是,在我国的行政体制下,事权高度集中于地方政府,地方政府对于本地区的社会治理拥有相当大的自主权,所以不同的地方政府的汽车产业政策和汽车节能减排政策肯定会有不同。那么,地方政府的汽车产业政策和汽车节能减排政策存在怎样的差异.为什么会产生这样的差异.这就需要我们去探究这种差异背后的影响因素。本文试图从产业利益集团对地方政府决策影响的角度出发,来分析不同的地方政府之间存在的汽车产业政策和汽车节能减排政策之间的差异。 由于国家政策中不允许外商独资的汽车制造企业的存在,所以我们将汽车产业利益集团的存在状况分为四种情况,分别是无汽车产业利益集团、内资汽车产业利益集团、合资汽车产业利益集团、内资与合资都存在的汽车产业利益集团四种情况,不同的汽车产业利益集团又通过各自的方式对地方政府决策产生影响。根据汽车产业利益集团分布的四种情况,本文进行了理论框架的构建,根据其利益诉求,分析其对地方政府决策产生的影响。然后,本文根据汽车产业利益集团存在的四种情况,分别选取大连、西安、福州和天津四个城作为案例,对这四个城市的汽车产业政策和汽车节能减排政策进行了分析,并对分析结果比较,从而印证了本文提出的理论框架,也就找到不同的汽车产业利益集团存在下的地方政府决策的异同。 面对汽车产业发展对于经济巨大的促进作用,各个城市都希望积极的发展汽车产业,并希望抢占新能源汽车发展的契机。但是各个城市之间对于新能源汽车发展相关的配套政策不同,所推行的汽车排污标准也有所差异,公共交通发展的重视程度也有所不同。这些都反映了不同的汽车产业利益集团对地方政府决策的影响。面对汽车节能减排的严峻形势,各个城市都需要完善相关政策,提高政府的决策能力,减少汽车产业利益集团的负面影响,促进节能减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