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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突发公共卫生时有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人类不可避免需要面对的问题。因其具有突发性、群体性、危害性等特点,我们不得不重视对其的预防。对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警制度成为当今学术界的一个热点,我国经过多年的研究目前已经构建起一套高效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机制。但是应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最佳的解决措施是防患于未然。面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可能带来的重大危害,倘若能够在其暴发之前能够准确预测其发展趋势必定能减少其带来的损害,因此完善突发公共卫生预警制度有着十分重大的意义。SARS和H1N1以及H7N9先后三次挑战我国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尽管给我们造成了巨大财产和人员损失,但是同时也为我们带来了宝贵的经验和教训,促成了我国政府管理理念的重大改变,预警制度的发展得到了重视。当前,我国突发公共卫生预警制度有了一定的发展。然而,在实践中还存在着一些不足之处,例如预警主体的不合理、预警标准的滞后性、监测主体范围不够广泛等问题。学术界多是从公共管理学方面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进行研究。因此,本文希望能够从法学的视角,通过文献分析法、案例分析法和比较分析法对国内外有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制度现状的研究,进一步完善我国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制度。本文的写作思路:一开始在引言部分,详细介绍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制度的研究背景、研究对象以及研究意义,详细叙述了国内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制度的研究现状,介绍了本文的研究对象以及研究方法;第一部分论述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基本概念、特点和有关研究理论。第二部分概述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制度的,我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制度的发展概况以及不足之处。第三部分,选取了美国、日本、英国三个国家的突发公共卫生预警制度进行了比较分析,提炼出值得我国借鉴的优点。第四部分,结合我国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制度的实际情况提出我国应当在预警主体、预警标准、预警的中枢管理体制、预警监测的社会参与四个方面进行完善。最后对全文进行了总结并对未来研究趋势进行了展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