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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推动农村的治理模式向善治转变,就必须要理清宗族势力在现代的农村社会所扮演的角色。基层农村存在多元的秩序格局,在各种村庄的权力结构分配格局中,宗族势力是一股重要力量,对村民自治的影响和作用不可忽视。本文将从宗族在现代的意义出发,解析宗族势力在农村的具体表现形式,村民自治的性质和存在基础,由此着重分析宗族势力对村民自治的积极影响和消极阻碍,以求达至对选题有一个更为深刻的理论认识。选题的现实意义主要是为了解决这样一个命题:宗族势力与村民自治应该进行怎样的互动,国家与社会在农村如何衔接,以及如何去防范宗族势力对村民自治的负面影响,使两者能在一个相互促进的模式中共同发展。本文采用了实证研究方法,通过深入到农村实地考察,分析论证了宗族势力对村民自治所造成的影响,并由此提出防范宗族势力对村民自治不利影响的具体措施。文章一共分为三部分:即引言、正文和结语。正文部分包括以下主要内容:第一部分,解析宗族势力与村民自治的定义。一是介绍现代宗族势力及其表现形式,具体包括了重修宗谱、祠堂或者祖坟;推举族长,设立族规,使宗族械斗规模化;参与政治经济活动。二是介绍村民自治的性质以及它存在的理论基础,法律制度基础和实践基础。从基础理论层面对两者的定义进行了一个梳理。第二部分,分析我国宗族势力对村民自治的积极影响。文中采用了大量的案例进行辅证,以证实宗族势力对村民自治的影响将有助于我国乡村社会秩序的稳定和发展。不仅可以提高选举的竞争性,提高农民的民主意识,还可以弥补村民自治制度下无法触及到的政府管理的“真空地带”;同时,强大的宗族势力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保护村民免受政府的非法侵害。宗族在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的正确引导下,它可以和现代法治相结合,形成新型的村落权威,更好地维护农村社会的稳定。第三部分,从消极方面来论证宗族势力给村民自治带来的不利影响。宗族势力以其特有的表现形式从某些方面又阻碍了村民自治的发展。如设立族规,推举族长,使宗族势力组织化;重人治,轻法治,侵犯村民的政治平等权;干扰村民自治组织的产生,造成村民自治组织的职能弱化;宗族械斗现象的存在冲击了村民自治所需要的民主法治环境。第四部分,着重分析了如何防范宗族势力对村民自治的负面影响。从宗族势力的具体表现形式入手,有效地整合宗族势力的积极因素,打破“聚族而居”的封闭居住现状,建立健全村民利益协调机制,让宗族势力自觉融入到法治社会当中来。最后强调了加强村民自治法律制度建设的重要性,使宗族势力在消除了其负面消极影响之后,更好地服务于村民自治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