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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公共管理运动的影响和建设服务型政府的推动下,我国基层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的方式也随之发生着变化,其中之一就是改变以政府为单一主体的直接供给方式,采用政府购买基本公共文化服务这种间接的、多元化的方式。由此,给基层政府的文化行政管理和公共文化服务带来了新的挑战。基层政府作为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的主要供给部门,直接面向群众,在保证供给效率的同时保障公民的基本文化权益,这是基层政府在公共文化领域的核心责任。本文研究立足于这个核心责任,旨在构建基层政府在购买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中的应然责任要素,分析基层政府在购买项目中出现的责任缺失及其相关原因,并提出强化基层政府购买基本公共文化服务责任的可行性路径。本研究有助于基层政府在购买文化服务中更恰当、更具体地履行责任,并时发现自身责任缺失的问题,为基层政府更有效地供给基本公共文化产品、提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提供了路径参考,对于构建我国的责任政府以及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完善也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本文主要研究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为概念界定和理论基础,主要是对基本概念的界定和研究所需基础理论的阐述;第二部分介绍基层政府文化职能以及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供给的现代转变;第三部分是基层政府在基本公共文化服务购买中应然责任要素的构建,主要是将基层政府购买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中的责任分为基本责任和在购买项目中应承担的特殊责任两个部分;第四部分是对基层政府在购买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中出现责任缺失问题和相关原因的分析;第五部分是阐述强化基层政府在购买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中责任履行的可行性路径。正文第三、四和五部分为本文研究的核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