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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环境问题也日趋严重。长江三角洲城市群作为“一带一路”与长江经济带的重要交汇地带,经济高度发达,也是生态退化和环境污染严重地区。该地区各城市相互接壤,加上环境污染本身的跨域性特征,城市群跨行政区的环境问题形式严峻,跨界污染和污染纠纷频繁发生。跨行政区的环境治理已成必然选择,长三角各地政府必须开展协同治理。此外,由于环境污染日益复杂,企业和社会力量在环境治理中也需要扮演重要的角色,承担环境治理责任。因此,地方政府在采取协同治理行动的同时,还要引导企业、公众及社会组织等非政府治理主体参与环境的治理,将其纳入区域环境的协同治理中来。近年来,环境污染的协同治理已经发展成为长三角环境治理的演进趋势,环境治理也已取得一些成效,但仍存在众多不足。府际间及政府与非政府主体间的协同中都存在重重困境,需采取措施来完善区域环境协同治理,进一步提高其效力。本文以协同治理理论为基础,在对长三角环境协同治理的现状和困境进行分析的前提下,剖析制约该区域环境协同治理的因素,并提出相应的优化对策,以期对改善长三角环境协同治理起到一定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