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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问题,是一个古老而又常新的话题,同时也是一个复杂、艰深的难题。远古的人类在变幻莫测的生存斗争中,结成了一种共识:人只有诚实守信,才能生存。这条古老的戒律曾对人类社会的繁荣与稳定发挥了重大的作用。然而,伴随着市场经济的产生,“诚信”曾遭遇历史的劫难,诚信失范甚至成为全球性的一种公害。中国社会也正面临着诚信问题的挑战。鉴于此,研究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诚信问题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本文将从以下几个部分分析探讨,以寻求诚信问题的出路。第一章,诚信的概念解析。本章把对“诚信”的源流考察作为研究的基点,从历史的角度建立起对诚信的宏观认识。在此基础上,进入现代诚信研究的视野。通过对传统诚信与现代诚信的比较,获取诚信的一般涵义,即“真实”、“真诚”、“守信”。阐明现代诚信在继承传统诚信思想的基础上,更多地嵌入了契约的精神、理性的精神、法治的精神以及人类终极关怀的精神。自古以来,诚信之所以一直为人们所颂扬,就在于其价值的永恒性。它不仅仅是一个基本的道德规范问题,更是一种重要的社会资源,在调整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发挥着极为重要的作用。第二章,市场经济条件下诚信失范状况及其原因探析。本章首先对我国诚信失范现象进行了列举与归纳。进而运用历史唯物主义观点分析认为,失信对市场经济建设的危害性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其一,破坏再生产的条件。其二,震荡着生活世界的价值坐标。然后,从历史传统与现实层面分析了市场经济条件下失信的原因,并提出诚信随着时代的变迁而发生新的变化,这就要求我们善于对诚信缺失的因由、结果及其关系进行全面的、具体的分析,以为构建诚信社会提供理论基础和现实依据。第三章,市场经济条件下诚信建构的制度安排。本章认为任何一个社会都不可能完全杜绝失信行为的发生,但可以通过规制的手段减少其发生的机率。因此,诚信的确认离不开工具化管理方式和法律倾向的行为规范的约束,特别是在现阶段,我国仍处于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的初期,市场发育状况和社会信用欠佳的境况下,更需要规范化制度的建设。制定严密合理的法律信用制度,建立社会信用体系是诚信建构的根本举措。第四章,市场经济条件下诚信建构的道德教化。本章认为诚信的建构离不开法律的规制,但法律并非无所不能。即使在法律与信用制度相当健全的社会中,失信现象也会经常发生。因此,诚信的建构也离不开道德的教化。在道德教化的过程中,我们必须对诚信教育建立四点新的认识。第一,诚信教育的关键时期应该是人的未成年时期;第二,诚信教育是一种终生的教育;第三,诚信教育是一种全民的教育。第四,学生、家长、教师、各行业领导干部是诚信教育的重点。结语:通过对我国市场经济条件下诚信问题的研究,我们对诚信问题有了一个总体性的认识,诚信问题的解决一靠正式制度的规制,二靠道德、习俗等非正式制度的约束。虽然是两条不同的路径,但最终的目标都是建立一个和谐有序的社会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