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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汽车尾气排放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提高新生产汽车排放标准限值,从源头上杜绝高排放汽车进入市场;二是对在用汽车加强管理、检测和维护,从制度、技术方面保证汽车使用过程中污染控制装置的净化能力维持在一定水平。发达国家对在用车的排放控制实行的是I/M制度(Inspection/Maintenance Program),实践证明,I/M制度能最大限度地发挥车辆自身的净化能力,是保证在用车污染物排放长期、稳定达标最为科学、经济、有效的措施,是一项长期有效的管理方法。我国的在用车排放标准也具有类似的作用,为了使西安市能够顺利实施我国GB18285-2005《点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法及简易工况法)》、GB3847-2005《车用压燃式发动机和压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气烟度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两项国家标准,开展了本课题研究,以期为陕西省将来制定地方标准提供参考。 本文对新车和在用车的排放标准进行了分析,介绍了国外三大法规体系中的型式认证和生产一致性检查制度和我国的相关情况,分析了我国在用车标准的制订历程和具体实施情况,同时对国家2005汽车排放标准的适用范围、限值、测试工况和仪器进行了深入分析。针对当前西安市的经济水平和机动车状况,根据《在用机动车排放检测规范》,西安市的定期检测制度应为基本型。结合新标准颁布实施要求,将西安市执行国家2005汽车排放标准分为过渡期和运行期两个阶段,目标是从怠速法经过双怠速法过渡到简易工况法,从自由加速烟度法过渡到加载减速工况法,达到GB18285-2005和GB3847-2005的要求。严格在用车的排放控制,降低机动车排放对西安市大气环境的贡献率。通过标准的实施,淘汰一部分超标严重的老车、强制治理一批“病”车和排放不达标的旧车、同时严格规范管理新上牌照的汽车,使西安在迈向国际化、都市化、生态化和人文化的进程中有一片蓝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