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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文明以来,人类在获取自然资源的过程中,逐渐淡忘了自然家园的根源意义,人类在把自然单方面地当作工具加以利用时,却用自己的双手把自己投进到生态危机的深渊之中。早在十九世纪,虽然资源短缺、环境恶化、生态危机还没有像今天这样明显和突出,但马克思就开始注意到社会历史发展的自然前提,强调人自身的自然属性、需要及其发展和外界自然环境的改变应相统一,明确人类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关系是一种共同进化的关系。二十世纪,同处于资本主义社会的霍尔姆斯·罗尔斯顿突破传统的事实与价值二分的观点,强调生态整体化,注重从价值导出道德,继而将自然哲学与道德哲学紧密结合,被誉为“环境伦理学之父”。本文着重于马克思与罗尔斯顿自然观的研究背景、研究角度、实现路径以及罗尔斯顿自然观中自然的本质、人与自然的关系以及方法路径与马克思的自然观进行比较研究。通过比较,挖掘对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有益的启示,从而指导我们的实践。本文具体内容布展如下:第一部分,探讨了马克思的自然观。马克思自然观的形成有一定社会历史条件和理论来源,马克思针对19世纪中后期自然科学的最新成就和机器的资本主义应用,以及古希腊哲学和近代西方的自然学说,特别是黑格尔和费尔巴哈关于人与自然学术的扬弃,从而明确提出人与自然的对象性关系,提出人化自然的概念,人与自然异化的根源以及人、自然与社会历史性统一的思考。第二部分,探讨了罗尔斯顿的自然观。罗尔斯顿受到其成长经历以及所处时代的自然科学成就与人类中心主义、大地伦理学等学术思潮的影响,提出自然价值论、生态整体理论思想以及道德伦理层面上人与自然关系的思考。第三部分,重在比较马克思与罗尔斯顿的自然观。首先,从对自然的态度、对自然价值的判断、分析人与自然的关系等方面对两者自然观的相同点进行分析;其次,对自然的界定、自然价值的理解、人的作用、生态体系建构以及实现路径等方面指出两者自然观的不同:最后,对罗尔斯顿自然观的局限性进行阐述。第四部分,着重通过对马克思与罗尔斯顿的自然观的比较,吸收借鉴马克思与罗尔斯顿有关自然的思想,得出对指导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实践启示,从而更好地厘清人与自然的关系,更好地利用自然生产力,发挥自然价值,更好地探索我国绿色发展理念的实践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