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保证权力有效行使的同时受到合法、合理制约是行政法、行政法学的终极目标。具体到我国公立高校中,为实现对权力的有效制约,需要明确四个问题:第一,公立高校中共运行着哪些权力;第二,这些权力的作用范围应如何界定;第三,这些权力以怎样的方式存在;第四,针对不同的权力存在方式,应采用哪些有差异的制约方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本文所称公立高校是指国家举办的大学、独立设置的学院和高等专科学校,其中包括高等职业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另,本文所指北京大学为中国某所公立高等学校。 首先,本文认定公立高校中共存在三大权力——政治权力、行政权力、学术权力。 其次,本文认为尽管政治权力和行政权力在公立高校权力体系中是两种性质截然不同的权力,但以党委书记为代表的政治权力和以校长、院长为代表的行政权力在实际运行过程中具有一致性。这种一致性主要是源于党委机构和行政机构在行权力运行过程中的不同功能,如前述,党委机构主要是领导、监督行政权力的运行,行政机构则主要是实际行使行政权力。而学术权力和行政权力则是完全独立的两个权力体系,无论是权力性质,还是权力行使范围,但学术权力和公立高校基于其社会公权力组织地位产生的自治行政权力都同属于公立高校自治权力,依具体事宜进行区分。 其中,本文以对公立高校行政权力的研究为主题,包括: 第一章,阐述本文的研究背景是公立高校行政权力的泛化,以及本文的创新研究方法:走进公立高校行政权力行使的内部,在观察北京大学行政权力行使过程的基础上,针对行使过程的特点,提出对公立高校行政权力的制约建议。 第二章,界定本文研究对象公立高校行政权力这一概念,从行政权力的意义出发,结合公立高校这一特定主体和情境,明确公立高校行政权力的性质、含义、疆域、特征四个方面。 第三章,介绍北京大学的行政权力组织机制,分为公立高校行政权力的外部组织环境和内部权力配置两部分。其中,仅略微提及外部组织环境,而着重于对内部权力配置的考察。 第四章,考察北京大学行政权力在实践层面是如何运行的,从Power与Right的视角以三个例子来解释高校行政权力在不同主体之间的运行方式,并基于不同权力的运行特点提出有差异的制约建议。 结语部分,总结全文要点,提出对于高校行政权力运行机制研究的进一步展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