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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作为全国的大都市,有着深厚的文化底蕴、便利的交通、雄厚的工业和农业基础、优越的自然环境,这些都其未来的发展提供十分有利的条件。但是,长春市在以后的发展中,不能忽视软环境的建设,尤其是法治建设及公民法治意识整体水平提生问题。因为在未来的发展前进中,长春市必须实现法治化,才能创造更好的发展条件和环境,而要实现法治化,又需要加强当地的法治建设和提升公民法治意识整体水平。所以,长春市公民法治意识整体水平提升问题进行系统研究,对今后长春市的繁荣和进步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提升长春市公民法治意识整体水平,首先要在充分肯定长春市法治建设特别是公民法治意识水平已经取得的显著成绩。同时,实事求是认识当前制约长春市公民法治意识水平整体提升中存在的问题,客观分析其产生问题的原因,少数领导干部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不高,公民权利意识觉醒与维权理性不足之间的矛盾突出,公民对执法司法突出问题意见很大,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长春市公民法治意识水平整体提升的进程。长春市公民法治意识水平整体提升的过程中,既需要坚持一些原则,又需要把握一些重点,必须坚持的原则是在实际工作中不能违背的,违背这些原则,长春市的法治建设就会受到不良影响。这些原则主要包括:坚持党的领导原则、符合宪法精神的原则、坚持从长春市实际情况出发的原则、循序渐进的原则等。长春市公民法治意识水平整体提升还要抓住重点,抓住这些重点,就能准确把握长春市公民法治意识水平整体提升的主要环节和主要方向,确保长春市公民法治意识水平整体提升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这些重点主要包括:培养长春市公民法治主体意识、培养长春市公民法律至上意识、培养长春市公民权利与义务相统一意识等。最后,在推进长春市公民法治意识整体水平提升的过程中,还要结合实际,制定适合的具体实施途径,这是顺利实施长春市公民法治意识水平整体提升最重要的一环。只有制定了适合的具体实施途径,法治建设才能落到实处,才能更好地推进法治建设。这些途径主要包括:提高领导干部的法治能力,强化全民的法治宣传教育,优化长春市法治环境,营造长春市公平公正的执法司法环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