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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简称“教代会制度”,是中学教职工依法行使民主管理和民主参与的重要形式,是完善学校治理的基本机制。随着全面依法治国方略的确立,依法治教的理念更加深入人心,广大教职工的民主意识日渐觉醒,对于权利的诉求也越发强烈,在这一背景下,探讨协商民主视野下的中学教代会制度建设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在党的第十八次代表大会上第一次明确提出了协商民主概念,其包含的协商性、平等性、公开性、理性、责任性等价值取向对于进一步加强中学教代会制度建设具有指导和启发价值,对于进一步提升中学教代会的提案质量、提高教代会代表素质、促进教代会职权落实大有裨益。 教育民主化是中学教代会制度建立和发展的现实背景,中学教代会在满足教职工民主参与管理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虽然中学教代会制度历经数十年的发展,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同时也存在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对山东省某中学的个案研究,发现该中学教代会在自身制度建设、实践运行和教代会代表方面存在一定的缺陷。具体表现:中学教代会选举制度存在漏洞,中学教代会代表提案制度存在缺陷;中学教代会缺乏长效运行机制,中学教代会的审议通过权落实不到位,中学教代会的评议监督权难以保障;中学教代会代表的协商意识低和协商能力弱等。导致上述问题产生的原因有:国家关于中学教代会制度的立法滞后;中学管理者对教代会制度的重视水平不足;中学教代会代表的民主参与意识淡薄;中学教代会代表的责任意识不强等。在协商民主的视角下,解决上述问题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领悟协商民主的精髓,加强中学教代会的自身建设;落实协商民主的要素,改善中学教代会制度的实践运行环境;提高中学教代会代表的民主协商素质,创设中学教代会的协商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