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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信用卡产业是在改革开放的产物。自1979年信用卡进入我国以来,此后的三十余年间,我国的信用卡市场势如破竹般地得到了迅猛发展。但是由于我国信用卡机制及其法律体系的建立明显滞后,有关信用卡的使用、运行、管理机制还没有完全建立起来,导致在实践中,产生大量信用卡纠纷案件,特别是恶意透支和冒用信用卡两类纠纷尤为突出,这给我国信用卡事业的发展和信用卡交易秩序的稳定带来越来越大的风险和安全隐患。面对日益凸显的信用卡纠纷,我国迫切需要完善信用卡的立法和建立健全信用卡交易制度体系。本文选取了信用卡交易中存在的几个较有代表性的法律问题,以民商法为视角,深入的分析了信用卡交易中各方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对信用卡交易中存在的恶意透支和冒用信用卡两类主要风险进行了剖析。最后,对完善我国银行信用卡法律制度的提出了几点建议。本文分为四各部分:第一部分“信用卡概述”,简要地回顾了信用卡的产生及在我国的发展历程,简要阐述了信用卡的含义、种类和功能。第二部分“信用卡交易中的当事人及其法律关系”,着重从民商法角度分析发卡机构、持卡人、特约商户之间的基础法律关系及其他参与者之间的法律关系。第三部分“信用卡交易风险及其相关民事责任”,主要针对信用卡交易中恶意透支和冒用信用卡两类风险,深入分析这两类行为中各当事人的民事责任。第四部分“我国信用卡的立法现状及其完善”,通过剖析我国信用卡立法上的不足,并提出对我国信用卡法律体系完善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