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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知识经济时代,知识产权就是核心竞争力。作为一种“合法的垄断权”,知识产权人在市场竞争中通常处于优势地位。标准是一种统一的技术方案,标准化的目的在于通过标准的共同和重复使用获取最佳的市场秩序,进而实现规模效益。知识产权标准化是知识产权与标准的结合,是标准纳入知识产权或知识产权融入标准的动态过程。知识产权人在将其知识产权融入标准之后,通过标准的大规模统一适用,极易在相关技术领域占据市场支配地位。在无相应法律法规以及标准化机构知识产权政策规制的制度环境下,道德风险的产生不可避免。作为一个理性经济人,知识产权人为了实现经济利益最大化,极易滥用其凭借标准而取得的市场支配地位,形成垄断,强迫知识产权的被许可方接受远高于正常价格水平的垄断性高价或其他限制性商业惯例。知识产权标准化中的垄断行为破坏了公平的市场交易秩序,扭曲了正常的市场结构,对相关技术市场的发展壮大产生较大的阻碍。因此,我们有必要对此加以分析研究,并制定相应的规制措施。本文第一章在介绍知识产权与标准结合方式的基础上引入知识产权标准化的概念,分析了知识产权标准化对市场结构的影响,进而分析了知识产权标准化中垄断行为的产生基础。第二章重点对知识产权标准化的两大阶段——标准制定过程以及标准实施过程中的垄断行为展开了类型化研究。第三章比较分析了标准化中垄断行为的不同规制路径,得出应该适用反垄断法进行规制的结论。第四章在标准化中垄断行为类型化研究的基础上集中分析研究了标准化中的反垄断制度,并对不同类型的垄断行为提出了相应的规制措施。第五章主要研究了我国相关制度的建立和完善,通过2002年DVD专利费事件引出我国在知识产权标准化的反垄断中存在的问题,进而结合我国标准化工作的现状提出了相应的完善措施——建立科学合理的知识产权标准体系以及具体可操作的知识产权价值评估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