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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马斯·哈代是十九世纪英国著名的小说家和诗人。小说写作的成功使他成为“英国小说中的莎士比亚”。其中,“性格与环境小说”是其最具代表性的小说。在这类小说中,最突出的问题就是小说中展现的家庭伦理。本论文以哈代“性格与环境小说”的七部作品为研究对象,具体分析哈代的家庭伦理思想。七部作品基本都完成于维多利亚时期。在崇尚道德的维多利亚时期,上层社会的人们被无数的规矩、框架所限制,下层社会却相对自由。哈代“性格与环境小说”中创造的威塞克斯文学世界就是对下层社会的映射。在威塞克斯地区,人们的家庭伦理观既受到上层社会文明的影响,同时又带有下层社会自身的特色,与维多利亚主流社会家庭伦理思想相抗衡。哈代在作品中阐述了自己的家庭伦理观,其思想既受到当时先进思想影响,同时又企图建立自己理想中的家庭伦理。论文主体由四部分组成,“引论”介绍了哈代的文学地位、生平以及国内外对于哈代小说乃至于家庭伦理方面的研究现状,论文的研究意义以及研究方法。继而分三章重点论述哈代“性格与环境小说”中的家庭伦理。第一章论述了家庭伦理中的夫妻伦理,从三个方面进行论述,哈代理想中的夫妻伦理观带有明显的功利主义、道义论、进化论等伦理思想的印记,认同以共同价值观为基础的相互尊重的爱情观。他的性伦理观通过以酒神精神的再现来对抗维多利亚时期主流伦理倡导的日神精神,揭开了维多利亚时期主流伦理道德虚伪的面纱,建立了以道义论、进化论和内在意志为主导的性伦理观。哈代还认为如果两个人没有感情了就该遵从人的本性离婚。第二章论述了代际伦理,通过在作品中展示父母对待子女的四种模式,哈代认为认为父母之爱是人之本性,不应该有任何杂质掺在里面。他认为这个时代所有的孩子都是人们的孩子,人们应该像对待自己的孩子那样去对待其他孩子。通过论述子女与父母的关系,得出哈代认同子女赡养父母的思想观念。第三章同代血缘伦理从四个方面进行论述。在下层社会中,长子要主动承担起家庭的责任,同时表兄妹之间存在婚姻关系并不被认为违法。“结语”对论文进行系统的总结,彰显哈代创作中的人道主义和先进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