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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股权质押已成为资本市场上热门的融资方式。截至2019年9月12日,我国A股市场质押股数6,051.36亿股,市场质押股数占总股本9.1%,市场质押市值为47,511.30亿元。大股东质押股数6,041.92亿股,大股东质押股数占所持股份为7.38%,大股东未平仓总市值24,707.43亿元。股权质押呈现出市值规模大,质押比例高的特点,是众多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追捧的资本运作工具。股权质押也逐渐发展成为银行、券商等金融机构的重要业务。存在资金需求的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盲目拓展业务的金融机构一拍即合,而法律监管又相对滞后,因此股权质押融资业务在我国资本市场迅速开展起来。随着股权质押市值的膨胀增长,一方面股权质押为资本市场注入资金,一定程度上使公司流动性资金不足的问题得到解决,缓解了融资约束,另一方面背后的风险也逐渐暴露在人们的视野中。高比例的股权质押使公司对股价波动更为敏感。一旦股价下跌至警戒线和平仓线,而控股股东未能及时地赎回股权或补充质押,就可能导致质押股权被质权人强制平仓,比例较大时甚至可能导致控股股东丧失控制权。另一方面,高比例股权质押导致的控制权和现金流权分离也可能成为隐形“炸弹”,加剧代理问题的同时激励控股股东通过利益侵占来谋取控制权私利,从而损害公司的价值,侵害中小股东的利益。股权质押导致的控制权转移风险和利益侵占风险,日益受到学术界和监管部门的广泛关注。因此,本文以ST中南为案例研究对象,对其控股股东股权质押和利益侵占事件进行深入探讨,研究股权质押背景下的利益侵占及其经济后果。本文基于控制权私利理论、信息不对称理论、信号传递理论和委托代理理论,构建了控股股东股权质押、利益侵占与经济后果的理论框架,运用案例分析法对ST中南控股股东的股权质押行为进行研究。ST中南作为一家从传统制造业跨界到文化娱乐业的上市公司,其控股股东股权质押持续时间长,质押比例大,具备一定的典型性。首先,本文分析了ST中南控股股东股权质押的动机,将其划分为“中立型股权质押”时期和“恶意型股权质押”时期两个阶段,发现后者存在信息披露质量降低,伴随着利益侵占行为,质押股权价值很可能跌破融资金额等问题。“恶意型股权质押”时期股权质押发生前后公司股价短期内呈现累计超额亏损,市场投资者对股权质押持有负面预期。在此基础上,本文进一步分析了股权质押和利益侵占的影响机理,认为二者很可能存在相互作用。通过对财务指标、Z-score值、EVA、托宾Q值的计算,判断不同动机的股权质押对公司的影响。本文研究发现,ST中南控股股东股权质押通过控制权和现金流权分离加剧了代理问题,给予控股股东利益侵占上市公司正向激励,而预先试图利益侵占的控股股东也可能利用股权质押降低利益侵占成本,为自己铺平道路,将股权隐秘地减持变现。因此,股权质押和利益侵占很可能互相影响,互为因果。其次,股权质押并不必然导致利益侵占,也不必然对公司的财务绩效和价值产生负面影响,而是取决于控股股东股权质押的动机。在ST中南这一案例中,股权质押的前期,即“中立型股权质押”时期,公司的业绩稳中有升,并未受到控股股东高比例股权质押的负面影响。而股权质押筹集的资金还满足了控股股东的融资需求,间接帮助上市公司平稳顺利地度过战略转型阶段。在“恶意型股权质押”时期,尽管股权质押前后股价表现出超额亏损,向投资者发出预警信号,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不及时使得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难以受到约束。随着道德风险升高,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通过“隧道挖掘”谋取私利,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营运能力遭受致命打击,公司价值严重受损,并发控制权转移风险。最后,本文从内部治理、外部监管、中小股东层面提出意见和建议供利益相关者参考,希望在上市公司股权质押、利益侵占和公司治理领域提供些许有益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