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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老龄化危机已成全球性问题,我国在这方面尤为严重。一是由于人口基数过大,造成老龄人口绝对数量过多;二是我国是在经济发展初期进入老龄化社会,国力相对贫弱,国家很难承受巨大的养老负担;三是2010~2035年老龄化高峰已为期不远,应对时间紧迫。为此,经过多年的探索和实践,我国建立了“统帐结合”的养老金制度,应该说这一制度在稳定社会,特别是在国企改制过程中起到了很好的积极作用,成效是肯定的。但随着改革的深入和形势的发展,这一制度的不足之处逐渐暴露出来。一是制度的覆盖面严重不足,使数量庞大的农民工、个体私营劳动者等社会群体游离于制度之外,给国家将来带来巨大养老负担隐患。二是企业职工与机关、事业职工分属两个保障体系,彼此衔接不够,影响劳动力资源的合理配置,从而不利于经济发展。三是基金积累不足,隐性负债巨大,面临支付危机。这些问题,必须通过改革和完善现有制度加以解决。对此,论文从有关养老金制度的经济学理论分析入手,借鉴一些国家养老金制度发展和改革的成功经验,结合我国的具体国情,提出了建立中国特色的“三支柱”模式养老金制度的构想,试图通过制度建设来使问题得到圆满解决。 论文由三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概括阐述了有关养老金方面的经济学原理。从养老金的总供给和总需求的可度量性,强调供需总量动态平衡是养老金制度的核心。从养老金制度对再分配、储蓄、劳动力市场和资本市场的影响,阐明养老金制度与经济发展的相互促进和制约关系。第二部分分析了我国养老金制度的改革历程与存在的主要问题。通过回顾我国养老金制度的发展历程,找寻其改革、完善的轨迹和继承点;通过对我国养老金制度现存的突出问题的剖析,指明改革、完善现有制度的必要性和改革方向。通过分析加拿大的多层次养老金制度的成功经验,依据世界银行提出的“三支柱”养老金制度模式,结合中国国情,对比分析了建立我国“三支柱”模式养老金制度的必要性和可能性。第三部分是论文的中心,提出建立中国特色“三支柱”模式养老金制度的构想方案。通过对养老金制度应坚持的基本原则的阐述,特别是对新老制度在收支变化方面和转轨成本方面的分析测算,得出了我国“三支柱”模式养老金制度的可行性结论。 论文提出的我国“三支柱”模式养老金制度是:第一支柱:政府提供的基础养老金;第二支柱:城镇职工强制性个人养老保险帐户;第三支柱:统一的政策鼓励性个人养老储蓄帐户(包括企业补充养老保险)。新制度将我国养老金制度的覆盖面扩展到全社会、全体劳动者,大胆提出将数量庞大的农民工纳入到养老金制度中来,对我国养老金制度的健康发展和国家长治久安具有现实的和长远的意义。新制度还保持了与‘统帐结合’模式的紧密对接,尤其是将现存的城镇企业职工与机关事业职工由分属两个不同的养老金制度体系并入统一的同一体系中来,打破了旧体制给人才流动造成的束缚,对实现人力资源的有效配置会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新制度设计时十分注重养老金产品的供需平衡,并充分考虑国家、单位和个人三方面的承受能力,可以有效消除旧制度巨额隐性负债带来的危机。另外,“三支柱”模式养老金制度还充分考虑了我国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性,尤其是城乡的巨大差别,提出“城镇职工的养老金保障以第一、第二支柱为主,第三支柱为辅”,“农民和农民工的养老金保障以第三支柱为主、第一支柱为辅”的方针,并提出各地可以根据本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制定各自的个人养老储蓄帐户存款的上、下限标准,这些制度方面的层次性和灵活性是符合国情的,因而有较强的可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