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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传统的政府公共管理理论,公共事务的治理应该由具体的辖区政府来承担,责权利应当分工明确。但是由于现代公共事务的外溢性等原因,往往使得一方面辖区政府之间在管理公共事务时可能产生直接冲突,另一方面单一辖区政府无法独立解决面临的公共性问题而有可能导致间接冲突,这需要地方政府积极寻求创新来破解跨地区性公共事务治理的难题,以提高政府公共管理的绩效。加强政府间合作是当代治理变革的趋势。随着浙江省经济社会的发展,钱塘江流域水环境问题日渐突出,对地方政府提出了严峻的挑战。地方政府在流域水污染治理中扮演着特殊的角色,对流域水污染的治理起着关键的作用。由于流域水污染治理的复杂性,单个地方政府无法跨越行政区划的界限进行有效的治理,因此,要求地方政府加强合作的呼声日益高涨,地方政府应该如何适应新的形势,采取何种公共治理模式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需要认真解决的问题。在研究钱塘江流域水污染治理的问题上,如何在流域水污染治理中开展地方政府之间有效的合作,需要从理论层面进行设计和指导。本文的目的,就是把地方政府合作对流域水污染治理的适用性从理论提到实践层面来,从而设计出流域内地方政府合作开展水污染治理模式的具体建构。本文的内容可以分为两个大的部分,第一部分主要论述地方政府合作模式对钱塘江流域水污染治理的适用性,对流域水污染治理的政府间合作的必要性和存在的现实问题进行综合分析;第二部分则是在借鉴国内外经验的基础之上,建构流域水污染治理的地方政府合作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