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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6月国家颁布《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提高素质教育的决定》鼓励综合性大学及非师范大学参与教师教育,这一政策的出台打破了原先仅由师范类院校举办师范教育的封闭性师范教育体制,综合性大学及非师范大学纷纷成立教育类学院,设置教育学科,参与教师教育。在这一背景下,本文在追溯我国大学教育类学院历史变迁的基础之上,重点对我国大学教育类学院的设置状况进行了研究。主要从设置数量、办学层次及办学类型三个方面对我国大学教育类学院进行梳理。通过分析发现,我国大学中近三分之一的大学设有教育类学院,设置教育类学院的大学以综合性大学及师范类大学为主;而纵向上又以“985”大学比例居高。从办学层次上看,我国大学教育类学院达到博士层次、硕士层次及学士层次的比例分别为29%、56%及13%,可见我国大学教育类学院的办学层次以硕士层次为主,且85%的大学教育类学院达到硕士及以上办学层次,说明我国大学教育类学院的办学层次总体较高。从学院类型上,本文分别基于办学定位、学院设置基础及学院规模三个方面对我国大学教育类学院进行了分类,通过分析发现,我国大学教育类学院主要存在以下四种办学定位:定位于教育技术、职业技术教育,定位于教师教育,定位于教育科学研究及定位于综合型的教育类学院。其中,教师教育及综合型学院是我国大学教育类学院的主流。通过对学院设置基础的分析发现,我国大学教育类学院多为一级学科学院,还有少数二级学科学院的存在。通过对我国大学教育类学院规模的分类,发现我国大学教育类学院以中小规模学院为主。且总体而言,教师规模随着学院规模的扩大而扩大;招生层次越多,学院规模越大;学科基础范围越大,学院规模越大。在对我国大学教育类学院的设置数量、办学层次及类型分析的基础上,本文提出了关于我国大学教育类学院设置所存在问题的思考:主要是教育类学院设置盲目、混乱、缺乏严格标准:学科专业设置趋同、缺乏特色、范围狭小;以及盲目追求学院功能定位的综合化、多样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