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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以信息经济为主导的时代中,信息化已经广泛渗透进了社会生产和生活的各个方面,信息技术的成熟代表着先进的生产力,这将推动社会整体的发展和变革。当前社会各界强调要推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有机集合、互为动力,实现“四化”同步发展,因此,探讨如何推进信息化与新型城镇化的协调发展,是一项紧迫而重要的历史性任务。以协调发展理论、城乡一体化和流动空间理论的角度来看,新型城镇化和信息化各自发展的同时将会互助互进,其协调发展的益处也显而易见。本文以上述理论为基础,为了验证在现实中信息化与新型城镇化在各自发展的过程中确实存在相互影响的作用机制,以新疆为例,收集了2005年-2017年新疆与2017年各地州的的数据,在分析新疆信息化与新型城镇化的现状与发展变化的基础上,利用熵值法对信息化与新型城镇化历年各自的发展水平与各地州现状做出综合评价,然后利用Pearson相关分析和耦合协调模型对新疆信息化与新型城镇化的协调发展水平进行定性分析与定量测度的研充。实证分析发现,新疆信息化的发展状况具有随着时间变化的差异和各地州区域间的差异。新疆信息化整体的水平随时间起伏较大,而各地州只有首府乌鲁木齐和克拉玛依两个个地区的信息化水平较高,其他各地州的信息化水平相对较低,大体上北疆信息化水平高于南疆。新疆新型城镇化的发展状况从时间上来看,在2005年至2017年之间稳步上升,整体波动不大,在区域分布上存在明显的差异,发展较好的分别是乌鲁木齐、克拉玛依和昌吉,总体上北疆的新型城镇化水平高于南疆。新疆信息化与新型城镇化的耦合协调度在时间上整体呈缓慢上升趋势,在2005年至2008年间新疆信息化和新型城镇化的协调度处于中度协调阶段,2008年-2017年协调度上升到高度协调阶段,从空间分布来看,乌鲁木齐、克拉玛依和昌吉的协调度在0.5以上,属于高度协调,其他城市由于信息化与新型城镇化的水平普遍较低,导致协调程度也不是很好。本文利用统计学方法,对新疆信息化与新型城镇化的协调发展程度做定量与定性的研究,发现并分析信息化与新型城镇化各自发展中的不足,为提升二者间协调发展提出思路和对策,有助于新疆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也为全国的稳定与良好发展提供基础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