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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问题已经引起当今社会的广泛关注。近年来,经济的高速发展带来房价的普遍飙升,我国部分城市房价畸高并持续不下。“蚁族”,“房奴”等新兴名词及其反映的社会现象正是这一阶段我国社会住房问题的生动表现。住房问题折射出的是我国当今社会在体制转型期,由于政策失当而产生的制度性矛盾。住房问题,不仅仅是关系民生的重大问题,更是我国经济社会进一步发展极大障碍。在居高不下的房价面前,我国政府要实现“居者有其屋”的目标,除了加大对房地产市场的宏观调控力度之外,更注重加强住房保障制度的建设。近年来,国家不断出台相关的政策规定,各级地方政府也根据本地区的特点出台相应的住房保障实施细则,我国的住房保障制度正在不断的发展和完善当中。但是,由于目前住房保障立法不完善,制度依据多为政策性文件,效力层级不高;相关法律规定有失公平;政府角色定位不明;司法救济的力度较为薄弱,因此我国住房保障制度目前总体的实施情况不尽如人意。住房保障制度的核心在于对公民适足住房权的保障,在住房领域内实现社会公平。因此,适足住房权理论和平等权理论可以作为住房保障法制构建的权利理论基础。同时对于域外国家在住房保障法制化经验进行借鉴,在反思我国目前该项制度运行中存在的问题的基础上,提出有针对性的解决方法。这些解决方法主要是:首先,通过明文规定和宪法解释的方法在现行宪法中引入适足住房权概念,为住房保障制度的建设提供根本法上的依据。其次,提高住房保障立法层级,制定专门的住房保障法,并完善配套制度的法律构建,特别是加大在法律上对政府问责的力度;第三,完善行政诉讼制度,加大司法救济力度。并通过法官在案件中的对涉及住房保障法律条文的合宪解释逐步实现在住房保障领域内的司法审查。住房保障涉及金融、财政、环境保护、土地等多个环节,因此制度体系相当复杂。因此,在制度构建中,尤其应当注重将其纳入法制化轨道,通过法律途径对制度实施中的各种行为进行规范,梳理具体制度之间的关系。从而完善我国的住房保障法律制度,实现对我国公民住房人权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