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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意义上的“辩护”一词是刑事诉讼的专有名词。律师辩护权基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产生,是法律赋予刑事诉讼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得到律师帮助的一项民主权利。本文所探讨的律师辩护权是世界各国赋予律师的重要权利,是人权保护的重要内容,对于彰显一个国家的政治文明和法治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律师辩护权作为律师享有的一项重要权利,不仅可以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还可以监督侦查机关、检察机关依法行使权力,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具有重要意义。而正是这一重要权利在我国的发展现状存在一定的问题,2012年《刑事诉讼法》的修改针对所存在的问题有了一定程度的改进,但与世界范围内法治发达国家相比仍有不足之处。本文通过对其予以分析,为律师辩护权的进一步发展指明道路和方向。文章运用历史研究、比较研究等分析方法,分析律师辩护权的价值、发展现状及存在问题,在对比法治发达国家和地区的有关权利设计的先进经验后,对我国律师辩护权的发展从几个新《刑事诉讼法》未涉及的方面提出了进一步的完善的对策。本文共分四个部分。第一部分针对律师辩护权在刑事诉讼中彰显的价值做了深入的探讨。主要从人权保障、程序公正、相对制度和诉讼效率四个方面剖析了律师辩护权在理论上的意义,从而分析在刑事诉讼中实现律师辩护权的必要性。第二部分针对域外和港澳地区关于律师辩护权的相关立法规定进行了考察研究。重点从会见权、阅卷权、调查取证权、在场权和法律援助制度等几个方面对律师辩护权的规定进行了对比研究,并总结了从中所获得的启示,以期对我国律师辩护权的完善有所借鉴。第三部分就2012年新《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关于律师辩护权的几点具有进步性意义的规定加以梳理,从相关的立法规定研究我国的律师辩护制度,分析其对实现我国律师辩护权的重要作用。第四部分最后,在总结前面分析的基础上,借鉴国际范围内有益的经验和做法,通过对现行的律师辩护权的分析评价,提出了使我国律师辩护权更加完善的几点对策。希望通过这样的建议,能对律师辩护权的进一步完善具有参考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