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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企业制度中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委托代理双方由于利益冲突产生委托代理问题,企业通过制定薪酬契约机制解决此类委托代理问题。企业薪酬契约制定的合理性包含两个方面,即激励的效率与公平,备受学术界和实务界关注。上市公司年报中披露的高管薪酬为同行业不同企业的高管进行薪酬比较提供了依据,通常高管薪酬的制定依据大多依赖于企业业绩盈余,因此,高管薪酬的外部不公平性为高管操纵企业会计盈余提供了动机与借口,高管通过运用会计信息的选择权对会计信息调整,导致企业对外披露的会计盈余不代表企业的真实盈余状况。我国国有企业高管由政府部门任命,国有企业高管注重行政级别、在职消费等非货币性报酬,这些报酬作为货币性薪酬的补充一定程度上能缓解货币薪酬差距带来的不公平感受,而民营企业高管主要依靠货币薪酬激励,且薪酬制定大多采用绩效考核制,因此,产权性质差异是否能给高管薪酬外部不公平性对企业盈余管理带来不同影响值得研究。同时,随着企业治理结构的不断完善,越来越多的高管开始持有公司股权,高管持持一定程度上将高管利益和股东利益联系起来,本文也将探究高管持股是否可以缓解高管薪酬外部不公平性所产生的盈余管理行为。此外高管在经理人市场存在一定的流动性,当行业竞争程度大时,高管可能会考虑通过职业流动来获取更高的报酬,本文也将进一步探究高管流动性是否可以缓解上述问题。为了回答上述问题.本文以2011年--2017年A股上市公司为样本,以高管薪酬外部不公平性为自变量,以企业盈余管理程度为因变量,结合理论基础,首先检验全样本下高管薪酬外部不公平性对企业盈余管理的作用效果。在此基础上从产权性质、高管持股两方面,分别检验不同产权性质、不同高管持股情况对企业盈余管理的作用差异。此外,进一步探究高管流动性对上述关系的调节作用。研究结果发现.高管薪酬的外部不公平性越大,企业的盈余管理程度越高。产权性质、高管持股能够影响高管薪酬外部不公平性对企业盈余管理的的作用。此外,高管的在经理人市场的流动性能够抑制薪酬外部不公平带来的盈余操纵。本文的结论为企业完善高管薪酬披露信息、做好薪酬调查,降低高管薪酬的外部不公平的,丰富薪酬激励形式提供有益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