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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法治建设在当今时代不断推进,与此同时,科学技术也在不断发展,现代诉讼必然会进入一个事实认定日益科技化的阶段,司法鉴定也必然会成为日后司法实践活动中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而笔迹鉴定是司法鉴定中非常具有普遍性的一个种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以“笔迹鉴定”为关键词搜索相关案件,2019年有4732个与笔迹鉴定有关的案件,2018以及2017年都有20多万个相关案件,在2019年的案件中,民事案件有4242个,刑事案件有32个,行政案由有22个,可以看出笔迹鉴定在民事诉讼案件中的的使用更为普遍,且多发生在民间借贷、担保等案件中。在民事诉讼过程中,笔迹鉴定意见作为一种重要证据,法官在对案件事实进行认定的时候可能就会受该笔迹鉴定意见的影响,从而在对案件的裁判结果处理上也许就也会有所不同。笔迹鉴定的完善、合理程度,不但对整个案件的实际审理效果产生着作用,而且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保障以及所处社会的和谐稳定都起着十分关键的影响作用。但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以及各项诉讼制度的改革,当前的笔迹鉴定已经无法适应司法实践的需要,在司法实践中也暴露出各方面的问题。本文的目的就是拟通过对民事诉讼笔迹鉴定的理论研究提出和完善当前民事诉讼笔迹鉴定的法律问题,从而解决民事诉讼中实际运用到笔迹鉴定时会出现的一些尴尬现状。因而本篇论文从基本理论入手,结合当前司法实践具体情况,主要从五个部分对民事诉讼中的笔迹鉴定法律问题进行了分析论证。第一部分:问题的提出。引出此篇文章写作的目的,即当前民事诉讼笔迹鉴定在理论和司法实践中还存在一些法律问题亟待解决。主要表现为笔迹鉴定程序的启动、收费、样本的收集等方面存在不足。第二部分:基本理论部分。从笔迹鉴定的概念、特点、功能等方面入手,阐述其在民事诉讼中所发挥的相关作用,并在此基础上与其他司法制度作出简单对比。这部分当中涉及到了一些理论知识,虽然这些内容较为浅显易懂,但是也是构成一篇文章所不可或缺的,是起到基础性的支撑作用的,只有保有这部分的内容才能保证论文在结构上具有完整性。这个部分构成了整篇文章的基础,因为只有论证了该部分存在的必要性,才能更好地引出后文其他的论述,研究才有存在的意义。第三部分:现状分析部分。既包括对现有笔迹鉴定相关法律规范的整理,还包括对笔迹鉴定的司法现状的统计分析,具体是通过对重庆市、广东省深圳市、以及天津市的2019年的民事诉讼笔迹鉴定情况进行统计和分析通过数据来反映出其中的有关问题,更好地引出下一部分的问题分析。第四部分:结合上文的司法实践的案例统计分析从理论上阐述当前民事诉讼笔迹鉴定相关立法以及所存在的具体问题。包括了鉴定人出庭制度方面的问题、笔迹鉴定意见审核问题、笔迹鉴定费用相关问题等。第五部分:论述了民事诉讼笔迹鉴定法律问题的完善。建立在对我国民事诉讼笔迹鉴定立法、司法实践状况以及在我国民事笔迹鉴定制度规定不完善的基础上,对完善我国笔迹鉴定制度提供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