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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人民通过陪审团进行司法审判的传统比美国建立的历史还要早,陪审制度在美国建立的一开始,就是国家制度的一部分。陪审团审判在美国司法审判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司法公信力中最核心的部分就是司法对公众的信用和公众对司法的信任。在这种双方互动的过程中,陪审团正是作为公众的代表,在塑造美国司法公信力的过程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美国陪审制度在继承英国陪审制度的同时,为适应美国社会发展的需要也有所变迁:从19世纪20年代开始,随着美国的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崛起,开始要求陪审团与法官的职责明确分工;而曾经一度受到拥护的陪审团的否决权也在19世纪末期受到了质疑;随着美国宪法第14修正案的出台,平等越来越被美国民众重视,要求在遴选陪审团成员的过程中不能将大部分“特殊”群体排除在外的呼声越来越高,美国通过对陪审团遴选方式的优化使得司法公信力进一步提升;20世纪六七十年代陪审团的人数规模也有所变化;同时,伴随着经济发展,人们对审判效率的要求也使陪审团的裁决方式发生变化。美国陪审制在19—20世纪的变化对这一时期的美国司法公信力的塑造有着重要的价值:陪审团保障实体公正,促进司法程序的完善,对法律与社会的良性互动也有着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