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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加入WTO,商标立法保护急需与国际进一步接轨,驰名商标淡化理论在我国也越加受到学者的广泛关注。因此,笔者在参考相关学术研究成果的基础上,从商标淡化的基本理论和立法实践等方面入手,通过分析商标淡化的概念、性质、分类及具体表现,以及我国的立法实践,提出了一些完善我国驰名商标反淡化保护体系的建议。文章第一部分主要是介绍商标淡化理论的起源和发展。商标淡化的概念最早由德国法院提出,而淡化理论却发展并成熟于美国,美国也是目前世界上唯一一个对商标反淡化问题进行专门立法的国家。随着商标淡化理论在美国的发展成熟,世界其他国家也对淡化理论给予了越来越多的关注和应用,许多国际条约也吸收了这一理论。文章第二部分主要阐述了商标淡化的基本理论,分析了驰名商标的概念,商标淡化的概念、性质,理论与实践中的淡化行为类型。并论述了驰名商标淡化理论的价值,驰名商标淡化理论突破了传统的混淆理论,不再仅以是否存在“混淆”为区分来保护商标权,并不考虑驰名商标所有人与淡化行为人之间有无竞争关系和消费者混淆、误认的可能性,而着眼于驰名商标所形成的巨大价值不被他人的行为所侵害,它能够给予驰名商标更全面的保护。文章第三部分论述了我国驰名商标淡化理论的发展与反淡化立法现状。我国学术界对于驰名商标淡化理论的讨论一直在继续,近些年来,驰名商标淡化理论也越来越受到国内知识产权界的关注。在法律层面上,已经有一些零散的关于反商标淡化的法律规定,这些规定在一定意义上扩大了我国对驰名商标的保护范围,加大了对驰名商标的保护力度,适应了我国加入WTO后在商标立法保护上与国际接轨的需要。但是,我国驰名商标淡化理论的发展尚处于起步阶段,驰名商标反淡化保护的立法体系亦尚未建立完全。总之,我国驰名商标的反淡化立法保护尚存在很多缺陷和不足,需要我们不断的努力予以完善。文章第四部分从我国现有驰名商标保护体系出发,为完善我国驰名商标反淡化保护体系提出了一些建议:第一,选择以《商标法》为核心,同时以《反不正当竞争法》为必要补充的立法思路;第二,明确驰名商标淡化的概念及具体情形;第三,扩大驰名商标反淡化保护的范围;第四,明确驰名商标淡化的构成要件;第五,建立联合商标、防御商标注册制度;第六,完善驰名商标淡化侵权的法律责任制度;第七,加强网络环境下驰名商标的反淡化立法保护;第八,增加有关驰名商标合理使用权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