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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经济全球化和我国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上市公司的数量和规模日益扩大,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和作用与日俱增。会计盈余是评价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重要参考指标,而与会计准则密切相关的盈余管理在上市公司中频繁出现,因此导致了会计信息失真,最终误导会计信息使用者的正确决策以及扰乱资本的合理配置,不利于公平有序的资本市场的形成。为了规范上市公司的行为,保证会计盈余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促进资本市场的有序发展,对基于新会计准则变动的上市公司盈余管理进行研究意义重大。本文以盈余管理的基本理论、盈余管理的动机和途径为基础,利用扩展的Jones模型对我国所有上市公司2004年到2009年的财务数据进行实证研究。首先,用规范研究的方法分析新会计准则的变化以及新会计准则变化对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影响。其次,用配对样本T检验检验新旧会计准则下的上市公司盈余管理水平是否具有显著差异。最后,用可操作性应计利润回归模型检验在新会计准则下选取的可操作性应计利润的解释变量对其是否有显著影响,然后结合回归系数大小与不同盈余管理途径操作难易不同的现实情况,分析得出新会计准则下上市公司对盈余管理途径选择的偏好与旧会计准则下的差异。得出的结论有:第一、新旧会计准则下上市公司盈余管理水平没有显著性差异。第二、对可操作性应计利润有显著影响的利润费用项目有营业外收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投资收益。对可操作性应计利润影响最大的是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其次是投资收益,然后是营业外收入。同时也验证了资产减值损失对可操作性应计利润没有显著影响。根据以上的验证结果结合不同盈余管理途径操作难易不同的现实情况,分析认为新会计准则下上市公司最偏好于通过公允价值计量进行盈余管理,主要通过变更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和持有期限以及金融资产间的相互转换实现。而上市公司最不偏好于采用与营业外收入相关的债务重组,资产重组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等进行盈余管理。与旧准则下上市公司经常采用资产减值与关联方交易进行盈余管理的做法不同。最后提出针对新会计准则下抑制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相关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