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实现经济发展的重要前提和根本保证是一种包括产权制度在内的合理的、有效的制度结构。一个国家能否建立起这种制度结构的关键在于其政府,因为绝大部分正式的制度安排都是由政府制定的。因此,政府在经济发展中的首要任务就是明确地界定产权并建立完善的法律制度,以保证市场的良好运行。在本文中作者首先说明了政府在产权制度变迁中的一般作用。政府能为产权的运行提供一个公正、安全的制度环境,并利用法律和宪法制约利益集团,通过重构产权实现财富和收入的再分配。随着产权制度的延续和发展,政府可以根据自己的利益来对产权形式进行选择和歧视,这使得政府在产权制度变迁中带来消极作用。通过建立有约束机制的政治体制和宪法秩序可以更好地发挥国家在产权制度建设方面的作用,限制其消极作用。接下来谈到了我国产权制度变迁中存在的问题,分别涉及到了三个方面:国有企业中的产权问题,农村土地改革中的产权问题,民营企业产权制度建设。并且提出了政府该如何发挥作用有效的促进三方面的产权改革与建设。国企改革中产权不明是导致利益分配不明,责任不明的主要原因,因此政府应坚持以政企分开为突破口,加快现代企业制度建设,通过进一步调整企业中的产权结构,限制和约束政府对企业的资产性干预。我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的缺陷主要来自于土地收益权和物权性让渡权的界定不合理,导致使用权及其流转的预期不足,为政府干预行为和集体组织代理人的机会主义行为提供了空间,降低了土地在流转过程中的价值,提高了土地的交易成本。政府的改革方向应是保护集体和农户权利,实现更合理的收益权界定,以及让农户获得物权性让渡权。针对民营企业产权制度建设,政府应完善法律保障体系,保护私有产权,制定民营经济总体发展规划,保护民营经济的合法权益和平等竞争权利。最后,对全文做了一个总结,针对我国的产权制度现状提出了一些具体的改革建议。从宏观层面分析总结了政府在我国产权制度变迁中的一般作用,并如何与实际相联系来解决现实的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