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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自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复业以来,已经建立了一百多家保险公司。保险业实现了飞跃式发展,保险市场逐渐成熟,保险法律法规也不断完善。社会各界资本迅速涌入保险公司,境外资本也陆续进入我国保险市场。保险公司的股权结构越来越复杂,股权结构不合理所产生的问题日益增多。我国保险公司的股权结构中应该引入更多的投资主体,逐渐形成股权结构多元化的局面。通过企业法人、机构投资者和政府之间相互进行制衡,从而避免保险公司股权结构模式中股权集中,一股独大。从股权属性上看,机构投资者应该成为股权制衡中的重要力量,因为机构投资者有能力对保险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本文研究的重点就是我国保险公司的股权结构问题。本文试图对我国保险公司的股权结构进行一次较全面的研究,从而探索出一种适合我国国情的保险公司股权结构模式,以便提高我国保险公司的治理效率,促进我国保险公司的健康发展。本文的结构如下:第一章,主要是介绍选题的背景和意义、研究思路与方法、主要创新点与不足。第二章,是对股权结构的一个理论概述。首先是对股权结构的界定,提出了股权集中度的度量方式;接着结合我国国情分别对股权结构的四种决定因素理论:经济因素理论、政治因素理论、市场结构因素理论和生命周期理论进行了阐述。第三章,主要有两节。第一节描述了我国保险公司股权结构的发展,其中对我国保险股权方面监管的法律法规进行了介绍并简要叙述了我国保险公司股权改革的四个阶段。同时结合公司年报对我国目前存在的三种股权结构模式进行了介绍。第四章,分析当前我国保险公司股权结构中存在的问题。在国有控股保险公司中,依然存在股权集中,一股独大的现象,由此导致我国国有控股保险公司中,所有者缺位和严重的内部人控制问题;对于平安等发展时间相对较长的公司来说,如何保持引入股东的数量和持股比例的适度性,以便在保持保险公司快速发展的同时保留自己的民族特色;对于新成立的中小保险公司来说,如何保持自身股东的稳定性,避免股权结构的频繁变动,以保持保险企业的稳健经营和战略目标的一致性。同时尤其值得注意的事,银行参股保险公司后所引发的潜在风险,如,关联交易风险、银行信誉风险、保险产品风险和监管风险。虽然我国银行保险发展迅猛,已经成为保险公司保费收入与业务规模的一大支柱,并为银行带来较多的手续费收入。但是目前我国银行与保险公司的合作只限于产品代理方面。双方都有开展深层次合作的意愿,局限于现有法律和监管规则一直未能付诸实践。随着混业经营时代的到来,有关部门允许银行入股保险公司为双方展开深层次合作提供了一个契机,双方的联系更加紧密。第五章,主要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对股权结构的适度性进行分析。通过对高度集中、相对集中和高度分散三种股权集中形式进行分析,得出他们在公司治理方面各自的优缺点,为后面优化股权结构提供一定的参考。第二部分主要是提出优化我国保险公司股权结构的措施和建议,充分发挥机构投资者的优势监督管理层的日常经营活动,并直接参与保险公司的经营管理,使保险公司的股权结构趋向于多元化,达到分散股权,相互制衡的目的。近年来,我国国有保险业逐步加快改革的步伐,三大国有保险企业先后完成了股份制改革。国有控股比例有了明显下降,股权逐步分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