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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环境执法在环境保护中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随着环境保护的逐步深入,环境执法工作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在一些地方,执法不到位、行政不作为等现象不仅损害了环境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和环保部门的执法形象,还在一定程度上纵容了环境违法行为。行政执法工作的好坏关系到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能能否得到切实有效的履行,关系到环境保护基本国策能否落到实处。当前,严格、公平、公开、公正执法已成为各级环境保护行政执法机关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和政府职能的转变,依法行政,运用法律手段保护环境逐渐成为环保部门实施环境管理的主要形式。加强环境执法,对于促进各级政府树立正确发展观和政绩观,维护环境法制的尊严,全面落实环境保护基本国策,实现我国社会、经济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都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本文着重探讨了当前我国基层环境执法的深层次原因,并希望能对这些问题提出一些可供操作的解决办法。全文从问题表现、成因分析和对策思考三方面进行了阐述,在问题表现中,首先肯定了我国基层环境执法的力度在近几年得到了逐步加强,但同时也指出了存在的诸多问题,如体系不健全,执法能力有限,有法不依和执法不严的现象很严重,可依据的法律也不完善,社会上环保理念未全面树立等等。针对这些问题,作者试着进行了成因分析,认为主要是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导致了问题的产生,执法环境未得到有效改善,机制未得到根本性的重构,各级政府对执法力量未加以重视,而且,我国的经济社会、生态环境、人文环境也存有特殊性,这些都导致了当前我国基层环境执法难这一大问题。最后,本文作者提出了一些自己的看法,希望能为改善我国基层环境执法难这一现象作参考,在理论和立法层面上,作者希望能,健全立法,普及环境法制宣传;在地方政策层面上,作者希望强化环保部门的行政权力,多设立地方性的环保政策,增强环境执法的民主性;在基层环境执法队伍的能力建设层面上,作者希望要加大投入,在各方力量强有力的配合下,持续开展专项整治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