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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介绍了理论界关于刑罚权的不同概念,在此基础上从刑罚权与国家权力关系的角度提出了自己的看法,认为刑罚权是一种特殊的国家权力,具有专属性、强制性、特定性和扩张性,国家权力在政治哲学中的定位,影响着刑罚权在刑法哲学中的定位,国家权力归属于谁的问题,决定着刑罚权的利益选择问题。
第二章对神授说和契约说这两种刑罚权的起源学说,以及纯正正义说、必要说、命令说、社会防卫说和折中说这五种刑罚权的根据学说做了一个详细的叙述和评析。
第三章分析了中西方刑罚权据以成长的两种不同的历史土壤。
第四章首先从刑罚的报应性和功利性两方面论述了刑罚权在一个国家生存的正当性,得出刑罚权的意义就在于它既为公民个人提供了免受来自他人对自己权利侵害的保障,也为国家创造了有效行使管理职能的有序氛围。其次审视了我国刑罚权的现状,认为重刑威慑从未在我国刑法中隐去它的身影,“严打”和现行刑法的立法都是这方面的明证,最后由市民社会对于契约观念和契约精神的培养,政治国家和私人领域的分野两方面的意义入手,探讨了在我国发展市场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