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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朝《开皇律》是中国法制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法典。《开皇律》吸收前朝历代法典的精华,在体例上,定留十二篇共五百条,篇章科学严明,刑网简要不失;在刑罚体系上,“五刑”宽缓简明,层次衔接得当;在立法技术上,立法语言严谨完善,“以”、“准”等功能性法律术语运用熟练,比附制度如“举重以明轻、举轻以明重”、“不应得为而为”等对“律无明文”的情况进行了有益的补充。隋文帝及当时撰律大臣宽仁恤刑,秉持着“以轻代重,化死为生”的立法原则来制定《开皇律》,使得《开皇律》刑罚宽缓、科条简要。《开皇律》辉煌的立法成就直接影响了被称为中国封建社会法典巅峰之作的唐律的制定,并为后世律典的制定奠定了基础。因此,《开皇律》上承中华法系之渊源,下启此后历代法典之长流,具有承上启下的历史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