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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网络的发展和移动智能终端的普及,生活节奏的加快,短视频以其短小精悍的特点正好迎合用户需求,为短视频井喷式的增长创造了条件。但是,短视频作为新兴产业,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侵权现象屡见不鲜。本文通过分析短视频侵权中所涉及的一系列著作权问题,为解决我国短视频侵权问题,平衡权利人与公众之间的利益,规范网络短视频市场秩序提供有效的建议。因此,本文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对网络短视频著作权保护问题做了研究:第一部分是绪论,主要讨论短视频发展的背景及意义、文献综述、研究方法、创新点及不足,赋予研究短视频著作权保护这一论题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第二部分主要论述短视频著作权保护中出现的一些法律难题。短视频属于何种类型作品,能否受著作权法的保护,应受何种程度的保护,何为短视频“独创性”的认定标准,是当前著作权法及实践中备受关注的新问题。影视解说类短视频最具典型性和争议性,在我国合理使用制度规定比较固化的立法模式下,此类短视频的合法性成为认定难题。在短视频侵权中,网络平台承担着重要的角色,但是在实践中,往往平台以“通知—删除”规则即可免除责任,造成在短视频侵权案件中平台责任成为被疏漏的一环。第三部分主要对以上法律难题进行理论分析。本文中,首先,结合短视频的创作特点,从素材选择、拍摄素材的方式、后期制作方式的独创性综合判断独创性的有无及程度高低,并依据独创性的高低对短视频做出作品或制品的划分,确定其受保护的程度。其次,以影视解说类短视频为例,以使用影视片段的目的、使用影视片段的长度、对影视市场的影响为判断合理使用的标准,为短视频二次创作的合理性提供了出路。最后,从网络平台的作用和功能分析了短视频平台的直接侵权与间接侵权,在利用“通知——删除”规则无法完全明确网络平台的责任时,为了避免网络平台对注意义务的逃避,根据“红旗标准”、平台排行榜、技术措施的使用等相关事实,以理性人的视角判断网络平台的“应知”侵权的情形,确定网络平台的侵权责任。第四部分主要对短视频著作权保护的出路提出了一些建议。本文借鉴现有平台的技术手段,从建立版权制度、运用内容识别技术鉴别短视频侵权。同时利用最新的CC许可协议满足当下的授权许可需求,为了满足当下流行的“网红效应”,构建网络著作权默示许可制度也体现出必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