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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7年斯里兰卡统一国民党在大选中获胜,斯里兰卡开始了探索经济发展的新道路,推行经济自由化政策,率先在南亚诸国中竖起改革的旗帜。斯里兰卡的经济改革主要从两方面着手:对内的经济改革和对外的自由开放。对内改革主要包括四个方面:一是调整产业结构,建立现代金融业,大力发展旅游业等第三产业;二是通过政府公共投资来拉动经济增长;三是实施非国有化政策,鼓励私营资本发展;四是调整国家福利政策。对外自由开放也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第一,政府积极地引进外资,兴建三大自由贸易区,出台各种优惠措施来吸引外国资本;第二,开展对外贸易,简化各项程序,实施关税优惠政策,推动进出口贸易的发展;第三,鼓励出口创汇,成立国外就业部,对外输出劳务;第四,开展经济外交,加入南亚区域合作联盟,积极开展外事活动,加强与美、英等发达国家的政治经济联系,同时加强与印度合作,并延续中斯传统友谊,通过外交手段为国家谋求经济上的利益。斯里兰卡经济改革后最初几年,经济发展速度增快,农业产量增加,制造业迅速发展,经济结构更加合理,失业的状况得以缓解,人民的物质生活较大的提高。随着改革向纵深推进,斯里兰卡经济结构中存在的深层问题,也不断显露出来。通货膨胀加剧,外债及赤字增多,经济上对外过分依赖,本国的工业受到了冲击,经济结构的调整仍不足以解决存在的问题。更为严重的是,政府处理僧泰民族关系时政策失当,使长期存在的民族矛盾进一步加剧,以至于在1983年由种族冲突演变为内战,严重影响了其经济改革的进程,给斯里兰卡造成了巨大的损失。斯里兰卡的经济改革本身并没有方向性的错误,但由于斯里兰卡本身经济基础薄弱,在改革进程中受到国际市场的更大冲击;政府的改革计划又过于庞大,缺乏科学合理的规划,在政策实行中没有能够循序渐进地展开而失之于一定程度的激进;加上政府在处理民族问题时的错误政策,使得原本经济良性发展的道路被打断,经济初见成效后便又很快落入低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