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研究背景中医药是我国卫生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医学科学的瑰宝。中医医院是关系中医药发展的主要阵地。目前中医医院和综合性医院采用的是同一种补偿方式,收入主要来源于政府投入、医疗收入和药品收入三个渠道。200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提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公立医院通过实行药品购销差别加价、设立药事服务费等多种方式逐步改革或取消药品加成政策。与综合性医院相比,药品加成政策的调整对中医医院影响更大。其医院收入中药品收入比重高于综合性医院,药品收入中中药比重高于综合性医院,中药饮片加成率高于西药加成率。中草药药事服务相对于西药药事服务而言,中药饮片采购、储存、保管、调剂的成本更高。药事服务成本是否能合理补偿将影响中医医院药事服务部门的正常运营和中医医院中医特色的发扬。在我国,医生的药事服务包含在诊疗过程中,由诊疗费补偿其劳务成本,故本研究中的药事服务定义为医疗机构药房提供的药品调剂服务和专业药学服务。标准成本测算是成本补偿的基础,本研究中药事服务标准成本定义为以现有的平均技术、服务能力和应用条件为前提,所测算药事服务的标准的最适宜的成本。药事服务的成本测算可为药事服务成本管理和补偿提供依据。目前几乎未见到关于中草药、西药药事服务完全成本测算的规范性的、具代表性的研究。研究目的本研究通过测算浙江省不同级别中医医院药房提供药事服务的实际成本和标准成本,为加强中医医院药事服务成本管理及完善中医医院药事服务成本补偿,提供参考依据。研究内容1.医院药房药事服务的实际成本和标准成本测算方法2.浙江省中医医院中草药、西药药事服务实际成本测算3.浙江省中医医院中草药、西药药事服务标准成本测算4.药事服务成本管理和补偿建议资料来源1.机构调查。选取浙江省10家中医医院进行成本调查,收集各医院相关科室及药剂科各部门的固定资产、人员配置、工资、业务收支、服务量和提供药事服务的实际人力及物力消耗情况等数据。2.二手资料收集。查阅国内外相关研究文献,收集国家和浙江省相关文件数据资料。研究方法主要应用文献评阅、现场调查、关键知情人访谈、成本测算方法、卫生统计分析方法,采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法来进行研究。使用Excel2003和SPSS13.0进行数据分析。研究结果本研究的主要研究结果有以下几个方面:1.根据医疗机构成本测算的理论和方法,借鉴作业成本法,提出医院药房药事服务实际成本和标准成本测算方法,具有较强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2.各医院药房药事服务成本差异较大,劳务成本和间接成本的比重较大。住院西药药事服务成本为6~10元/床日;中草药药事服务成本显著高于门诊西药药事服务成本,前者为10~40元/处方,后者为2~4元/处方。3.部分医院药事服务部门存在成本控制的空间,可以通过加强成本核算明确成本管理重点,加强成本控制,合理降低服务成本。4.在实际成本的基础上,考虑社会平均劳动消耗和物质消耗,以及平均劳动生产率,所测算的标准成本可为药事服务的合理补偿提供成本信息。经测算,浙江省各级别中医医院中草药药事服务的标准成本为13.40~25.49元/处方,门诊西药药事服务的标准成本为1.72~3.17元/处方,住院西药药事服务的标准成本为2.57~5.50元/床日。政策建议1.通过加强医院成本核算进行成本管理,合理降低药事服务成本。2.设立药事服务费,由个人和医疗保险按一定比例分担。省级、市级、县级中医医院中草药药事服务分别按26元/处方、18元/处方、18元/处方补偿,门诊西药药事服务分别按3元/处方、2.5元/处方、2元/处方补偿,住院西药药事服务分别按5元/床日、3.5元/床日、3.5元/床日补偿。3.政府通过专项经费补助对中草药药事服务进行适当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