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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赠与合同为诺成合同(有争议),单务、无偿合同。《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第一款,允许赠与人随时食言(赠与人的法定任意撤销权)体现了鼓励并保护善良赠与人的立法意图,然而赠与人的法定任意撤销权却可能与受赠人对赠与的合理信赖发生冲突。本文以现行《合同法》第十一章“赠与合同”中赠与人的任意撤销权与受赠人的信赖利益冲突为切入点提出问题,介绍两大法系代表性的两种解决方案,即以富勒为代表的“信赖法则”和以耶林为代表的“缔约过失规则”。分析两种解决方案的共性与个性,做出最优化的价值选择;结合赠与合同单务、无偿的法律特征,分析赠与物移转对赠与合同效力的影响;探讨赠与合同中双方的权利配置;确定合理信赖的判断标准;论述赠与合同中信赖利益赔偿责任之构成要件及信赖利益赔偿之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