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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旨在通过知识产权界提出的比例原则理论与标准必要专利FRAND许可费计算的实际问题进行有机结合,试图用比例原则理论去为FRAND许可费计算提供一个理论的支持同时以该理论为衡量标准对现有司法实践案件中许可费计算的影响因素、计算方法进行评价与优化,最终的目的希望实现以比例原则理论作为理论基础下,对FRAND许可费计算进行准确规范具有理论支持与实际操作指导意义的优化,包括对计算的影响因素、计算方法、司法判决中存在的问题及未来法律规定制度构建方面提供建议。 本文的目的为了解决传统研究中FRAND许可费计算缺乏理论指导及由此导致的一系列问题。在标准必要专利FRAND许可费计算的传统研究中,往往集中于对于FRAND含义的公平合理无歧视进行解读,试图从其含义中提炼出计算FRAND许可费的理论准则,然而结合FRAND模糊性的本质特征导致其在真正的司法适用中很难起到指导作用,法院在缺乏统一标准与合理理论框架下,很难保证公平准确的裁量结果,由于标准必要专利的适用范围之广,其许可费的正确计算显得尤为重要。本文希望结合比例原则理论在填补了FRAND许可费计算理论空间空白的情况下,对现有的计算方式、影响因素及后续法律制度构建提供帮助。 本文的结论是FRAND许可费的计算应采用比例原则理论作为指导,在比例原则理论视角下,对FRAND许可费的计算应采用从顶向下法进行计算,同时对于许可费计算中影响因素的考虑与分析,应摆脱单一列举缺乏逻辑的影响因素分类,采用将现有影响因素从专利固有价值、专利市场经济价值正面角度,和防止专利劫持、专利叠加的负面角度对现有影响因素进行再分类较为有效。最后应在立法层面引入比例原则,并精炼标准必要专利的计算,考虑行业专家的作用和标准必要专利可比许可协议的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