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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一直是张掖市经济发展的主要支撑力量,十三五以来,在国家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号召下,张掖市率先成功申报国家首批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近年来,张掖市中小企业又一次迎来了发展新高峰,各类市场主体井喷式增长。但与欣欣向荣的中小企业发展相反的是中小企业融资难题愈加严重,因中小企业实力弱、信用等级低、缺乏抵质押,很难通过银行贷款融资,资金紧张已成为制约中小企业生产经营最大的困难。张掖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建立,有效缓解了中小企业融资难、担保难问题,但担保机构因其行业的高风险、经营行为不规范、监管机制不健全、缺乏风险分担、风险补偿机制等原因,代偿率增高,部分担保机构已无法开展业务,有的已经关停。本文正是基于张掖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发展进入瓶颈期的现实需要,从法律视角研究造成担保机构举步维艰的法律困境,从完善担保机构法律制度建设方面提出建议对策,帮助张掖市担保机构稳定健康发展,发挥好担保机构缓解融资难的桥梁作用,为张掖市中小企业发展营造良好融资环境。除了绪论部分,本文共有四个部分。第一部分论述了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概念性质,调查分析了张掖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发展必要性和现状,梳理归纳了张掖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运营过程中的主要问题。第二部分研究了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法律关系,总结《担保法》、《中小企业促进法》、《公司法》等法律对担保机构的调整规范情况,结合张掖市担保机构的具体问题表现,深入剖析了引起担保机构运营问题法律制度方面的缺失和不足。第三部分对我国担保制度规范和国内外典型经验进行对比分析,提出对我国信用担保机构法律制度建设可借鉴推广的具体内容。第四部分立足于张掖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发展实际和制度完善需求,从国家到地方层面提出推进张掖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健康发展的对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