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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17年6月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中提到,提升社区治理水平需要增强社区居民的参与能力、提高社区服务供给能力。中国共产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要建立“共建共治共享”的新格局,社会治理的核心是人,需要强化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而社区营造作为社会治理的新手段,提供了基层治理的新思路,它强调通过“居民自主参与”和“多元参与主体的互动”,挖掘社区的资源,建立社区社会资本,培养居民的社区共同体意识,最终实现居民自治理、自服务。本文以具有典型意义的成都市DY社区为例,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研究方法,以社会资本理论和治理理论作为理论支撑,围绕城市社区居民参与社区营造的状况,从微观、中观和宏观层面来揭示影响居民参与社区营造的因素。本研究发现,居民参与的动力主要来自情感联结和利益联结两个方面,对于情感联结和利益联结高的社区事务和活动,居民表现出高参与意愿和频率。强化居民的参与动力则需要从居民的实际需求入手,搭建居民互动平台,构建社区关系网络,从而使居民对其他参与主体产生情感和利益的联结。从参与方式来说,居民主动参与的比例在逐渐扩大,动员式参与在逐渐向主动式参与转化。通过对访谈资料的整理和数据分析,笔者从微观居民层面、中观社会组织层面以及宏观社区层面分析了影响居民参与社区营造的因素。从居民层面来说,老年居民、居住年限较长的居民和在社区有志愿者或者自组织身份的居民社区认同感较高,容易主动和被动员参与社区事务和活动。同时,居民间的互动和互助越多,信任度越高,社区关系网络越强,越容易产生参与行为。社区规范使居民逐渐建立公共利益意识和社区共同体意识。从社会组织来说,通过挖掘社区精英和居民骨干、培育社区自组织、不断的宣传和鼓励是促进居民参与的有效途径。从社区来说,构建民主协商平台,及时了解和反馈居民的诉求,增加居民的参与效能感可以激发居民深层次的参与。建立社区公益基金、打造社区文化品牌和加强社区领导能力,都有利于提高居民的社区认同感,从而提高居民参与意识和行动。笔者从三个层面对居民参与社区营造的影响因素研究,为城市社区多元主体参与社区营造构建了一个互动环境,为同类研究提供一些实践经验和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