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背景先天性肾积水(Congenital hydronephrosis,CH)目前评估是否需要手术的主要检查手段以肾动态核素(Dynamic renal scintigraphy,DRS)检查所示分肾功能(Split renal function,SRF)及梗阻曲线为主,近年来,国外已有相当一部分研究证明功能核磁尿路造影(functional Magnetic resonance urography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背景先天性肾积水(Congenital hydronephrosis,CH)目前评估是否需要手术的主要检查手段以肾动态核素(Dynamic renal scintigraphy,DRS)检查所示分肾功能(Split renal function,SRF)及梗阻曲线为主,近年来,国外已有相当一部分研究证明功能核磁尿路造影(functional Magnetic resonance urography,fMRU)所测 SRF 与 DRS一致,但国内鲜有关于fMRU在评估儿童肾积水应用的相关报道。目的本研究针对CH中肾盂输尿管连接部梗阻(Ureteropelvic junction obstruction,UPJO)这一病种进行研究,通过对比fMRU和超声(Ultrasound scan,US)及DRS在解剖形态及功能学这两方面的诊断探讨fMRU在UP JO中的应用价值。方法2021年02月至2022年02月期间,对44例因US发现上尿路结构异常需要进一步影像学检查的患儿在无检查禁忌和获得家长知情同意条件下进行了fMRU检查。其中,28例(34个积水肾脏)肾积水患儿纳入本研究范围内。所有的患儿在检查前排空膀胱,用生理盐水静脉补液水化和呋塞米利尿,无法配合的小年龄儿童检查时留置导尿和镇静麻醉。所有患儿均在3.0T GE上扫描获得尿路成像,对比剂使用钆喷酸葡胺(Gadoterate meglumine,Gd-DOTA)进行MR增强对比,后期将动态增强期扫描图片导入计算机用CHOP-fMRU软件计算肾脏转运时间(Renal transit time,RTT),生成肾脏的排泄曲线和SRF。用Weight-Kappa分析检验fMRU影像学及US对肾积水严重程度分级的一致性。以手术中及术后病理诊断为UPJO为判断标准,比较fMRU及DRS+US对UPJO的诊断意义,同时比较RTT及DRS中梗阻曲线在诊断梗阻时有无差别。使用Pearson相关系数来确定fMRU及DRS对分肾功能值计算的再现性,BlandAltman图被用来快速可视化两种分肾功能计算结果的对应关系。P<0.05表示具有统计学意义。统计学软件为IBM SPSS 26.0,绘图软件为Graphpad prism9。结果在纳入的研究28例患儿34个积水肾脏中,总共20例患儿21个UPJO所致肾积水进行肾盂成形术治疗。其中,男孩13例,女孩7例,左侧15个,右侧6个。在划分肾积水严重程度时,fMRU与US的一致性较强,weight-kappa系数为0.747(P<0.001)。以手术中及术后病理诊断为UPJO为诊断标准时,fMRU对UPJO诊断的准确率为88%,灵敏性为85.7%,特异性为92%,而DRS+US对UPJO诊断的准确率为76%,灵敏性为90%,特异性为54%。RTT>8min与DRS中梗阻曲线诊断梗阻的一致性一般(Kappa=0.686,P<0.001),RTT>8min诊断梗阻的阳性率为58.5%,DRS梗阻曲线诊断梗阻的阳性率为67.6%,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375)。<2岁的患儿中UPJO的影像学表现为较大一部分患儿(61.5%)因UPJ处解剖上狭窄而在UPJ处显影不清。>2岁的患儿中UPJO的影像学表现为全部患儿UPJ处均有明显的扭曲/狭窄等解剖上的异常。在计算SRF时,fMRU计算所得的SRF与DRS具有正相关关系,Pearson 相关系数 r=0.906(P<0.001)。结论集影像学和功能学评估的fMRU是评估UPJO严重程度并诊断梗阻很有价值的一种影像学方法,可在儿童肾积水患儿中广泛应用。
其他文献
奥尔罕·帕慕克是土耳其当代作家,共创作了11部长篇小说,其小说中有着众多的副文本,这些副文本与正文本关系密切,是文本的有机组成部分,有着阐释学的价值。但由于副文本处于文本的边缘位置,和受传统的阅读视野、文本观念、文本形态等因素影响的缘故,目前学界对这方面的关注较少。因此,对帕慕克小说中的副文本进行系统研究是十分必要的。本文在结构上分为三大部分。第一部分主要对副文本理论的发展历程和价值进行了梳理,说
预约合同作为独立于本约的债权契约,在司法实践中被广泛应用,同时也引发了大量纠纷。预约合同法律效力如何、违约救济中守约方可否诉请继续履行以及损害赔偿范围如何,成为理论与司法实务争论之疑题。《民法典》合同编第495条在借鉴原《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2条的基础上对预约合同进行规定,也算填补了立法上之空白。但该规定仍然过于模糊,对理论与实务争论之疑题仍需通过解释加以明确。预约合同有别于本约、附条件或附期限之
近年来,在金融、反恐、环境保护等领域,抽象危险犯立法不断扩张,在风险防控领域,通过降低因果流程证明之困难,实现了刑法风险调控之功能。抽象危险犯俨然已成为立法之“宠儿”。但抽象危险犯构成要件中征表法益的行为客体构成要件要素之缺失,以及以风险预防为导向的特点,使得抽象危险犯这一立法模式本身具有一定“危险性”。基于立法上抽象危险犯的扩张态势,及学界对其“危险性”之警惕,抽象危险犯中的是否具有正当性便成为
2013年我国公司法修订后将法定资本改为认缴资本,一方面扩大了公司股东认缴出资额和出资期限的自治空间,极大地激发了投资者的创业热情;但另一方面,公司最低注册资本、首次出资比例限制的取消,也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公司注册资本所担负的法律效用和经济功能,加剧了公司与债权人间信息不对称之局面,对债权人的债权保护难免有所缺失。当公司责任财产难以对外清偿全部到期债务,而股东出资期限又尚未届满时,如何在债权人利益
为了提高市政道路的施工水平,分析市政道路的施工特点及意义,以及施工管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解决市政道路施工管理问题的对策,以期为同类型施工提供参考。
癌症是世界范围内死亡率增加的主要原因,放射治疗能够适用于治疗侵袭性肿瘤。胶质瘤是最危及生命和最常见的脑肿瘤之一,起源于神经间质细胞,具有迅速渗透到周围健康组织的能力,虽然辐射敏感性较弱,但放射治疗仍然是除手术外最有效的治疗方法。微剂量学能够对较小体积内的能量沉积随机性提供定量描述。在放射治疗中,通常无法直接获取单个肿瘤细胞或群落肿瘤对射线的吸收剂量。蒙特卡罗软件GATE能够模拟X射线与物质的相互作
不真正不作为犯没有被明文规定在我国刑法条文中,而对其的处罚则适用作为犯罪的条款。但在司法实践中面临着处罚的困难,极易造成类推适用,学术界对不真正不作为犯处罚依据有着各种争议,其中就存在处罚不真正不作为犯与罪刑法定原则相矛盾的问题。如今的刑法理论可以说明不真正不作为犯是具有法益侵害性的犯罪行为,并且通过解释规范处罚不真正不作为犯并没有违背罪刑法定原则,但学术界对于不真正不作为犯的处罚依据学说仍然展开
未遂教唆,指的是教唆人出于使被教唆人的行为止于未遂的目的进行教唆,且该行为在达到既遂之前即告停止。有关未遂教唆是否可罚的问题,我国现存法律对于此类问题也并未涉及,因此追究教唆人的刑事责任成为司法实践中的难题。本文认为未遂教唆不具有可罚性,但在损害结果发生的前提下,应当追究教唆人的过失责任。未遂教唆不同于一般教唆,通常情况下,教唆故意的成立要求教唆人在主观上对既遂结果的实现同时存在认识因素和意志因素
为了降低市政道路施工对交通的影响,以集美大道—新324国道段为例,分析探讨交通复杂情况下市政道路施工管理协调的具体方法,为从业人员提供参考。
肿瘤是威胁当前人类健康的主要公共卫生问题之一。近期的研究表明,受肿瘤细胞代谢途径改变、肿瘤内血管和淋巴回流系统发育不完全等因素的影响,乳酸、犬尿氨酸等代谢产物会在肿瘤内大量堆积,这不但会导致肿瘤微酸、免疫抑制性微环境的形成,还会严重削弱多种肿瘤治疗手段的疗效。随着纳米生物医学这一交叉学科的不断发展,一系列研究表明,可以构建对肿瘤微酸等内源性微环境特征具有良好响应性的纳米载体来提高药物递送的靶向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