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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益是人类社会生活的永恒话题。只要人类尚有栖身之所,利益就会进驻于我们生活的每一个层面。由于以物质利益为主要内容的经济利益是整个利益群体中最为基本的,也是最具代表性的一个部分,因而把经济利益关系作为研究社会问题的切入点,必将有利于人们从根本上认识和解决“利益问题”这一重大理论与实践课题。当前我国正处于由传统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转轨过程之中,整个社会生活也将随之发生根本性的转变,并将由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发生急剧的转型。在这一过程中,随着社会的利益结构由一元化向多元化的转变,政府机构及其组成人员的利益意识也随之逐渐觉醒,他们并不会自动自愿地实现全社会的公共利益,而是转而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也就是说,政府利益是客观存在的,一般由整个政府的机构利益、部门利益和政府工作人员的利益三个部分组成。政府利益并不等同于公共利益,政府利益的主体是政府机构及其组成人员,而不是社会全体;政府利益在某种程度上就是私人利益的简单加总;正当的政府利益可能会促进公共利益的实现,而非正当的政府利益却将会损害公共利益的实现。我们应该正确对待政府利益问题,对于正当的利益可以提倡,通过厘清政府与市场、政府与企业、政府与社会之间关系,确定政府利益的边界,保障正当的政府利益的实现;但对于非正当利益应该坚决遏制,通过完善行政道德建设机制、完善政府内部治理制度、完善行政管理法制建设等全方位的努力,实现对政府非正当利益的严格控制。